一、购房合同上的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
若经核实,实测面积确与销售面积存在显著差异,且该差异已超出了双方事先约定的误差范围,则应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多退少补。2、若出售方所提供的房屋面积远超原定协议中的规定面积,而购房方对此表示接受并愿意支付相应的额外面积款项,则可通过协商达成调解方案,要求购房方支付多余面积的价款。反之,若购房方拒绝支付此部分价款,则应视作出售方构成违约行为,由违约方承担退还全部款项及赔偿房价利息以及其他合理损失的法律责任。3、若出售方所交付的房屋面积较原定协议中应交付的面积有所减少,但减幅在合理范围内,则应由出售方退还因多收而产生的房价差额。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的名字能提公积金吗?
在填写购房申请书时,必须完整地填写两位客户的姓名。此两大申请人是指在购买房屋过程中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的夫妇两人,而非因婚姻关系之外的任何其他二人。公共住房基金,简称公积金属,主要由在职员工定期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基金,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属性,并不是一种纯粹属于私人所有的财产形态,其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可受到任意的干涉或无限制的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公共住房基金购买的房产最终只能由一位或者夫妇中的两位客户名字共同登记在房地产登记簿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经实测后的面积数据与销售合间所载明的面积数之间出现超出约定范围的偏差,那么应依据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方式为:面积多出部分,应由卖方予以退还;而面积短缺部分,则应由买方支付差额款项。对于房屋面积超出原始协定并且买方愿意承担额外支付的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然而,若买方不愿意承担额外费用,卖方有责任向买方全额退还已收款项,同时还需负责赔偿买方因超期付款而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反之,若面积减少在合理范围之内,卖方应当将多收取的房款差额退还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