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夫妻协议离婚有效吗
夫妻合法的协议离婚就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就是男女双方在权衡各项因素之后所达成的关于子女的抚养、家庭财富的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的共识,只要这份协议是他们真实的意愿表达,且不涉及任何欺骗、威胁等不当情况,那么经过双方签字并获得确认后便会对他们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效力。但是,双方必须前往其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递交协议离婚的申请表。在经过该部门工作人员的严格审核后,并在经过系统设定的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他们方可取得离婚证书。
然而,有关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婚姻契约的解除是协议离婚的必要前提,这也是离婚协议的主要法律依据;
其次,应当尊重民事法律行为的三项基本原则: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意表明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序良俗。当然,离婚协议仅仅意味着这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关于财产的分配和子女抚养等事项还未真正进入实施阶段,如果他们依旧维持着婚姻关系,那么这些条款也不会真正发挥作用。因此,离婚协议之所以能够对男女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其先决条件就是他们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了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1. 申请人的常驻户籍簿以及个人身份证明;2. 双方所持有的结婚证书;3. 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的详细离婚协议;4. 每位申请人各自提交两张尺寸为2英寸乘以2英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若男女双方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且就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处置等事宜达成共识,则必须由双方亲自前往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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