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可以吗
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劳动者享有自主决定是否解除与雇主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条件,须满足以下特定情况之一方可实现:
首先是雇主未按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其次则是雇主有拖欠或有意扣除劳动者应得薪资的行为;
再者,如果雇主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最后,若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且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时,劳动者有权解除与用工主体之间的劳动合同。首先,即若用工主体未能按照双方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向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或工作环境条件;其次,如果用工主体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最后,倘若用工主体未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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