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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法院告知书也叫应诉通知书,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二、法院告知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告知书的法律约束力取决于特定情形。当被要求人在告知书上进行签署操作,并且告知书的内容具有合法性,加注政府公函附件时,该告知书通常具备法律约束力。例如,在员工告知书中,只要员工在告知书上署名,即可推断为告知书生效。未来若出现任何争议,该告知书便可作为有利的证据支持。告知书另一种形式称为“通告”。除此之外,还存在一类书面式通知文件,通过公正、公开的形式以及文字书面传播的方式进行信息传达,这类告知书均应向相关被告知者及其外围人员传达知晓。假如日后由于告知书中的内容引发争议,对方即可借此证明早已告知了当事人,无论给当事人带来何种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当事人都只能当做是明知故犯,即便当事人当初未曾详细阅读其中的内里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院发出的告知书又称作应诉通知书,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决定受理的案件,法院应该以书面形式或者当场口头的方式,向当事人传达关于需要了解和遵守的相关诉讼权利与义务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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