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然后自动投案的行为中,驾照是否会被吊销取决于其所涉及的情节之严重性。
具体而言,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这一刑事犯罪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本次事故所带来的恶劣后果已达到了足以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严重程度。
若在此情况下,导致的事故情节微不足道,没有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故负有次要或次要以下的全部或部分责任,并且未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则无法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如果事故情节微小到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处罚将为每位责任人处以200元人民币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同时并可处以15天以内的拘留。
然而,如果所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以至于构成了刑事犯罪,即便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并且主动自首,也必须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终身不能再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肇事者有逃逸之事实,即可视为行为已构成逃逸,并不能将其与是否已经向警方报案相挂钩。
根据我国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行为人在引起交通事故之后有逃逸之作为,相关职能部门有权依法对其机动车驾驶资格予以吊销,同时在该事件之后的终身岁月里,也不得再次申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并最终向警方投案的驾驶行为中,关于驾照处理的决策是基于事故所导致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判断的。假设交通事故已经达到了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地步(例如,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悲剧性的社会影响)并且驾车者是这场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此时,驾驶员的驾照将会被依法吊销,并且他将无法再获得新的驾照。然而,如果事故的情节相对较轻,没有对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并不显著,那么驾驶员可能仅仅面临罚款以及短期的拘留处罚,而不会被吊销驾照。但是,如果事故的后果非常严重,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即便驾驶员选择主动投案,他的驾照仍然有可能会被永久地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