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结束有经济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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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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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期满后,如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有待遇但劳动者拒绝续签,无须支付经济赔偿;反之,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拒签,需支付经济赔偿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若用人单位单方不续签,也需对劳动者提供补偿。
劳动合同结束有经济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结束有经济补偿吗

若现有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倘若用人单位仍旧坚持原有的承继条款甚至进一步提升了原本的劳动待遇标准,而劳动者却依然选择不再续签,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反之,若是用人单位刻意削减了原有的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在此状况下,不仅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还需履行其他法律义务。

再者,若系用人单位方面主动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其亦须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于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结束单位恶意扣工资怎么办

在遭遇离职后薪酬被恶意扣除的情形时,您有权选择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这一途径来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条款的约定,劳动者享有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若此时用人单位无故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克扣,那么劳动者既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出投诉,亦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是指劳动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条款的规定,从雇佣方获得的以各种形式体现的薪酬福利收入。在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劳动者应得的全部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劳动合同期届满之际,如用人单位坚持保留原有的薪酬标准或者是提升档位,而劳工选择不予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然而,如果用人单位采取降低劳动条件的方式来诱导劳工拒绝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且还需要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另外,即使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他们仍然有责任向员工提供一定程度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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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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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有《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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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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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车时,对卖方有哪些法律约束,经济约束,贸易环境约束以及其他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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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我国法律要求:除应当符合中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的有关收养法。因收养人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涉外收养所适用的法律除了1992年4月1日实施、1998年11月4日修正的《收养法》外,还有民政部于1999年5月25日颁布实施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
关于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的国际公约有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收养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判决承认公约》。该公约规定,收养人惯常居住地所在国家或国籍国的主管机关有审批收养的管辖权对于收养的条件应适用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的所在地法对于外国收养人还必须同时适用该外国收养人本国法规定的禁止收养条件收养须经特定人或机关同意的问题,应适用被收养人的本国法。总体来说,公约对收养的一般条件主张依法院地法,同时又在个别问题上兼顾了收养人的本国法和被收养人的本国法,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
我国《收养法》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由此可见,在中国境内成立收养关系,应以中国收养法律法规作为准据法。根据《收养法》第21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应当遵循本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收养关系当事人应符合本章所规定的各项实质性条件同时还必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必备程序。从法条的内容来看,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收养关系当事人所应具备的实质性要件,与国内收养是相同的,同时要求不得违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但在收养的程序方面,涉外收养比国内收养要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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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义的预算软约束是指当一个预算约束体的支出超过了它所能获得的收益时,预算约束体没有被清算而破产,而是被支持体救助得以继续存活下去  
3、长期以来,在传统经济体制环境下,国有企业处于一种所有者缺位的状态,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利益与其所有者的利益处于一个不十分一致的状态,其受到约束相对较少,学术界称为“预算软约束”  
4、经济中的国有企业一旦发生亏损,政府常常要追加投资、增加贷款、减少税收,并提供财政补贴,这种现象被亚诺什·科尔奈(Koi,1986)称为“预算软约束”  
5、这种现象被亚诺什·科尔奈(Koi,1986)称为“预算软约束”.科尔奈把经济中的许多问题都归因于预算软约束的存在.为了取得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改革的成功,消除预算软约束刻不容缓科尔奈版本的预算软约束非常简单,说一个家里,有老子有儿子,老子自然是非常喜欢这个儿子,用他的原话就是“父爱主义”。老子希望儿子不要成为纨绔子弟,花钱不要大手大脚。但是呢,这个老子又偏偏是如此溺爱这个孩子。所以,每次这个儿子找老子要钱,老子都照给不误。科尔奈就说,有了这么一个老子,养十个儿子估计九个都会变成纨绔子弟。这个老子就是政府,儿子就是国有企业,要钱就给这件事情就是预算软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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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违反公司的规定或者是不符合录用的资格,一般是不可以要求任何补偿的,公司只需要按规定把劳动者的工资结清即可,这都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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