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出示离婚证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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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国司法实践中,离婚后购房须提供离婚证,因许多城市有购房限制政策。办理房产证需开发商初步登记并经买卖双方在一个月内,持合同及相关文件至房地产交易所申请过户。双方需携带身份证件、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资料,并在接到通知后,带齐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印鉴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后完成过户手续。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出示离婚证

一、离婚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出示离婚证

根据目前中国的司法实操经验,若要在婚姻关系终止后购置房产,势必此举需要出示离婚证书,究其原因,现今许多城市均实行购房限制政策,而要求提交离婚证书乃是顺理成章之事。

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是确认开发商已完成初步登记。

买卖双方需于房产交易达成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携带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原件至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为了顺利获得房产证,买卖双方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籍本、《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其他必需的文件资料前往办理。

当收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时,买方与卖方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户籍本、个人印鉴等,缴纳相关的手续费、契税以及印花税后即可正式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离婚后办理析产公正需要什么资料

在办理离婚析产公证书时所需提交的资料应包括原始发证机关开具的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的证明以及关于财产处置的书面协议等文件。公证乃是指公证机关依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针对特定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实质事实及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专业活动。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领域,凡涉及到离婚之后购买房产的事宜,均需提供离婚证书作为前提条件,这是由于诸多城市存在着严格的购房限制政策所决定的。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由开发商进行初步的登记工作,然后在一个月之内,买卖双方必须共同携带着相关的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在此过程中,双方都需要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必备材料,并且在收到相关通知后,务必携带齐全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个人印鉴在内的所有证件,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手续费、契税以及印花税,最终才能顺利地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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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告期间,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公示催告申请程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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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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