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才构成挪用资金罪
关于挪用资金罪,它系指公司、企业等各类单位之中的工作职员,运用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力,擅自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作个人私下用途或借予他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涉案金额较大,并且逾越三个月尚未偿还;
2.尽管涉案金额尚未达到三个月标准,但是其金额颇大,已经用于营利性质的活动;
3.不但涉案金额巨大,而且用于开展违法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挪用资金案件,若涉及金额较大,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涉及金额重大,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之前,涉事人能够及时将挪用的资金全数退回,那么法院有可能会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对其判刑,而对于情节较轻的罪犯,甚至有可能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什么才构成拐卖妇女罪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该类犯罪所侵害的对象为女性以及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益与人格尊严。
其次,从客观行为角度来看,本罪的行为方式具体包括非法拐骗、绑架、收购、贩卖、接收或转移妇女、儿童等多种形式。
再次,从主体资格要求来说,本罪的实施主体普遍适用于刑事责任年龄内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从犯罪主观心理角度来看,这种犯罪是出于直接故意而为之,并且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将被拐卖者作为商品出售的明确意图。因此,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收、转移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就足以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贪污犯罪行为,其刑罚的判定原则主要依据犯罪数额以及犯罪情节进行衡量。其中,倘若犯罪数额较大并且情节较严重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须并处相应金额的罚金。若犯罪数额达到了巨大的程度乃至特别巨大,那么则可能面临着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并处罚金甚至收缴其全部财产。尤其是当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时,更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严厉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如能够主动坦白事实,交代清楚相关信息,或是呈现出特大损失的情况时,都可以作为减轻刑罚的条件之一。然而,在特殊重大损失或是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的情况下,罪犯恐怕将会被终身监禁于狱中。至于能否获得保释候审的机会,则需要视具体案情而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