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的适用场景主要包含可能会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独立实行附加刑等状况,以及在可能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之上且经考虑后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等情况等。
假如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比如有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或者符合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的条件,那么他们便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司法机构的判断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涉嫌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
涉及到交通肇事行为的案件,依照相关律法的规定,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而对于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基础上,如果出现了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一)在事故中造成两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在事故中造成六人以上死亡,且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在事故中对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无力赔偿金额高达六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规定,如犯罪嫌疑人被疑犯有交通肇事罪行时,但以可能性而言,他们所承担的刑罚可能相对较轻或者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那么这些犯罪嫌疑人都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要视乎具体案情和司法程序进行判断与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