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醉驾怎么判缓刑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罪犯若在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中,能体现出犯罪情节轻微、已表现出深刻忏悔、没有重新犯罪可能性,且缓刑执行不会引发严重不良影响于其所在社区,则可以获得缓刑判决。
据此,对于初犯关于醉酒驾驶的行为,若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从理论上讲,是有可能被判以缓刑的。
然而,实际判决过程中,是否适用缓刑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其中包括醉酒驾驶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加重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
法院将依据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而后才能做出是否适用缓刑的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初次醉驾怎么处理
首次因醉酒驾驶被查处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其清醒为止。
同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其展开刑事追究。在未来五年内,该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对于那些涉及醉酒驾驶运营机动车辆的行为,不仅要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还要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在此后的十年时间内,该人员也不得再次申请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The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那些犯罪情节微小,拥有深深的懊悔之心并且没有再次触法风险的被告人来说,如果他们被判处于拘留或者三年以下期徒刑,而且缓刑并未对所在社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话,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获得缓刑判决的。然而,对于初次犯下醉酒驾驶罪行的被告而言,是否能够适用缓刑,需要在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之后,包括其驾驶行为的性质、所产生的后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由法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然后才能做出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