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专利需要多久才能授权
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明及实用新型的专利请求需历经十八个月之长的初步审核环节,并在自申请日期起的三年内展开实质性审查工作。若经上述流程确认无误且无任何反驳理由存在,则应授予该项发明专利权,颁发相应的发明专利证书,同时进行相关的注册与公告手续。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发明专利需要多少费用
1、关于发明专利的申请,需要支付一系列费用,其中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专利登记费以及相关的申请费、申请附加费以及公布印刷费等费用。
这是申请人在进行申请时所必需承担的费用。
2、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提到的申请费、公布印刷费以及必要的申请附加费必须在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
只有以这种方式确保每项费用的及时足额支付才能保证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依照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发明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必须经历为期18个月的初步审定环节,同时完成提交申请之日起三年以内的实质性审查工作。倘若审查结果准确无误并且未发现合理的异议陈述,则被授予专利权,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完成相应的注册及公示程序。此项严谨的流程旨在确保专利的质量及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为创新者提供坚实的法律防护,从而推动科技领域的不断进步以及产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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