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并不为法律所允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凡进行违法土地交易或以任何其他非正当、非法手段转让土地者,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机构予以没收其违法所得;若该行为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未经批准擅自将农业用地区分为建设用地的,必须责令其拆除违规转让土地之上所建新的建筑物及其相关设施,并恢复土地原始风貌。
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尚未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情况,则应当对其-,建设的新设施予以没收。在两种情况下,还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对于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负有严重责任的人员,依法享有处分权;如果相关行为涉嫌犯罪,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自己耕地上建设养殖场需要审批吗
在自家的耕地上进行养殖场的搭建通常是无需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
因为此类行为本质上属于农业活动范畴,农用地可以被应用于此目的,包括最为普通的耕地都可以作为场地,而且无需特别提交建设用地申请程序,也不必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然而,设定要求为不能对播种层面造成破坏,不能改变耕地环境,更不能擅自占据基本农田地带。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境下,是不被法律所准许的。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应法规,对于那些从事违法土地交易或者通过任何形式的非法途径转移土地的行为,当地县级以及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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