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应如何处理
若用人单位选择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合同,则应对劳动公民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此种赔付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为依据,每位劳动者均可根据其服务时间每满一整年后获得一个月的正常薪资作为经济赔偿。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半年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适用一年的计算原则;
而对于服务期限尚不满半年者,应发放相当于半个月正常薪资水平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在此之前,我们应着重于双方的协商解决。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理应在一个自然月内完成与职工的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的办理。
假如单位并未主动提出签署劳动合同的事宜,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您应当积极地督促单位落实现行程序,并要求达成书面劳动协议。
如经过充分沟通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单位依然未能履行相应义务,您便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对其未按法规签订合同及尚未按时缴纳社保之事进行举报投诉。
同时,您也拥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申诉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权利。
事实上,依据法律规定,从员工入职之日起,企业就应立即与之签订合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且这一过程最晚不得超过一个自然月。
若企业违反了这一规定,即在一个月期限届满之后,未与员工达成周全的劳动合同签署协议,则参照上述说法,您有权要求获取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收入。
此外,需特别提醒的是,部分企业为了规避风险或减少成本,可能会选择仅仅和新进职员签署试用期劳动合同,待试用期结束正式转正后,再另行签订全面生效的劳动合同。
然而,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违反现有法律规定的。
因为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中只设定有试用期,那么该试用期便不具备法律效力,实际的工作期限即视为整个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若用人单位确定不得已而非自愿地终止与员工的合同关系,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需要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拥有一定服务年限的员工将可以获得一定月份的工资作为赔偿,具体来说,如果员工已经为公司工作了整整一年,那么他/她就有权期望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然而,对于服务年限为半年到一年之间的员工而言,尽管他们的服务年限不满一整年,但也仍然可以申请得到相当于一年的工资补偿;对于仅仅服务期满半年的员工,其所能享受到的工资补偿则是半个月的工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