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一方患病,起诉离婚会被判离吗
若夫妻中仅有一方患有疾病,作为离婚的唯一理由,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做出判决批准离婚的。
然而,如果经过双方的深入考虑与评估之后,发现彼此的婚姻关系已经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那么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将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位夫妻中的成员都有权通过有关机构进行调解或通过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当面对这样的离婚案件时,人们法院需要进行充分的调解和斡旋,尽可能修复夫妻之间的情感裂痕。
倘若调解无果,确认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么法院将会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是否可以离婚
当一方当事人身患精神疾病,另一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离婚请求。
在此过程中,离婚通常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
然而,若患病者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且其在神志清晰的状态下能够自行判断自身行为,亦可就此事项协商并达成离婚共识进行协议离婚。
倘若一方当事人提出因身患精神疾病而请求离婚的诉求,若其病况未能于婚姻存续期间治愈,那么法院一般将作出离婚的裁决。
依照法律规定,若婚前行事人故意隐瞒其精神疾病情形,婚后仍未得到有效治疗,抑或是知晓对方存在精神病史却仍然与其缔结婚姻关系;
又或者是在夫妻日常生活期间,一方染上精神疾病且久治未愈,这些均可能被视作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
在此背景下,若有一方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经过调解无效后,司法机关可依法判定离婚请求获得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不会因为单方患有疾病这一原因而判决离婚,除非是婚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并且无法通过任何手段来恢复。在此情况下,夫妇双方都享有选择是否进行调解以及是否提起诉讼的权利。当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首先会尽力尝试调解工作,以期维护这段婚姻关系;然而,如果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同时又确认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然破裂,那么法院将会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并依法批准其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