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违法构筑物在缴纳相应的罚款后,仍需强制进行拆除处理。
法律明确指出,对于违规搭建之建筑物,倘若无法通过纠正性措施来去除其潜在影响,那么就应当被限定期限进行拆除;
如果情况不允许进行拆除,则应对其实际物品或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同时还可能面临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处理。
由此可见,拆迁和罚款两种手段常常会结合使用。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违章建筑交过罚款还会强行拆除吗
对于非法建造的建筑物,除了进行经济上的惩罚之外还需要实施强制拆除,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罚款作为一种针对建筑物建设者的惩罚措施之一,其主要目的并非仅仅在于阻止违法行为继续发生,而是通过经济惩罚来迫使违法者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性,并以此为契机采取正当手段进行纠正。
对于所谓的“违法建筑”来说,唯有经过合法的申报程序,并且得到规划部分、房管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的合法认证,再次转变为合法建筑之后,才能真正地避免被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64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任何违建构建物均须承受严苛之惩处措施。不论当事人是否已经缴纳相应罚金,若违规建筑物所产生之不良影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则必将遭遇强制拆除之命运。如确实存在不能进行拆除的客观原因,那么对涉案财物依法予以查封扣押以及对非法收益进行处分也是可能触发的应对举措之一,此外,还需承担不超过建设工程总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责任。正因如此,在实践工作中,拆迁与罚款往往是同步进行的,以确保法律法规得以切实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