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伤保险不理赔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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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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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自利人须在知晓或理应知晓事故之日起两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逾期未申请,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因此,为确保自身权益,建议事故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提交索赔申请,避免因错过时限而导致理赔困难。及时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每个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
车祸人伤保险不理赔多久

一、车祸人伤保险不理赔多久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自利人有义务在知晓或应知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两年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否则,保险公司将有权拒绝予以理赔。

依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类型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言,他们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车祸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怎么走

在车祸导致人身损伤的情况下,保险理赔的具体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由被保险人或受害者及时告知保险公司相关情况,并且须向保险公司提供所有必需的证明文件以及详细资料。

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将进行审查鉴定,以确定是否属于其所承保的保险责任范畴。

若经鉴定并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问题,则应书面解释原因予以明确;

反之,如判定责任在保险公司之列,保险公司须在与被保险人达成关于赔偿保险金事宜的共识之后的十日之内,依法依规地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在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之后,自利行为人有义务且必须要在明确知悉或者应该知道该事故的时期开始算起的两年之内,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的申请。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没有进行申请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就有权利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理赔服务。因此,为了能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们强烈建议所有的事故当事人都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尽快地提交赔偿请求的申请,以防止因为错过了这个期限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理赔困难。尽早采取行动,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既是每一个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所在,也是他们不可推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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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人伤保险不理赔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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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人伤保险不理赔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后,自利人须在知晓或理应知晓事故之日起两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逾期未申请,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因此,为确保自身权益,建议事故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提交索赔申请,避免因错过时限而导致理赔困难。及时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每个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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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死亡要处理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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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人伤保险不理赔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后,自利人须在知晓或理应知晓事故之日起两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逾期未申请,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因此,为确保自身权益,建议事故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提交索赔申请,避免因错过时限而导致理赔困难。及时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每个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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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骨折多久能恢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需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赔偿处理,现在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对方不主动处理赔偿事宜可以待治疗终结后。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骨折受伤的,应根据事故责任来向对方主张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涉及骨折的伤者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则来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要求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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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起诉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车祸后伤者多久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2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二、交通事故理赔流程 1、出险报案 立即拨打公司报案电话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向公司报案。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投保人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投保人可先拨打报警电话。 2、事故查勘(检验) 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公司将指导投保人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投保人出具索赔须知。 3、损失确认 公司与投保人共同对保险财产的损失范围、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金额等损失内容、涉及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内容、施救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确认,确定受损财产的修复方式和费用,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损失鉴定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提交索赔材料 根据公司书面告知投保人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公司及时对投保人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如果索赔材料不完整,公司将及时通知投保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如果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5、赔款计算和审核 在投保人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并与投保人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 6、领取赔款 公司根据与投保人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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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保险赔不赔
交通事故受伤保险公司理赔,除非存在免责的情形。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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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深圳车祸诉讼要审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全国的诉讼法律规定都是一样的。交通事故诉讼属于侵权引起的债权诉讼。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1、以及受理。这个阶段就是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就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损害进行的诉讼,那当事人应该要向递交状,递交之后,会仔细审查,如果认为审查是符合的条件的,那么在受理之后的七天之内就会立案;如果并不认为这个符合条件的话,,那么在七天之内进行裁定,裁定了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服气的,可提起上诉。
2、案件开始审理前的准备。在确认立案的五天之内,就会将状的附本发送给被告。而被告应该在十五天之内提答辩状,会组成合议庭,审查诉讼的材料,然后就开始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了。在一审普通程序结束了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则一审不生效开始进入二审程序。对于二审的判决,当事人就不可以再进行上诉了。
3、开庭审理:
①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②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③法庭调查。
④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4、调解。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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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保险赔不赔
当机动车辆投保有效交强险且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有法定免责,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不包括本车驾乘人员和被保险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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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诉讼多久可以开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庭传票上有开庭时间,看看上面的开庭时间便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立案后,要有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的时间、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还要看个案及的排期情况而定。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
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治疗终结之et或者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本书认为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第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肝脾肾挫伤引发迟延性出血等,诉讼时效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7、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深圳车祸起诉要审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深圳车祸起诉要审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全国的诉讼法律规定都是一样的。交通事故诉讼属于侵权引起的债权诉讼。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1、以及受理。这个阶段就是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就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损害进行的诉讼,那当事人应该要向递交状,递交之后,会仔细审查,如果认为审查是符合的条件的,那么在受理之后的七天之内就会立案;如果并不认为这个符合条件的话,,那么在七天之内进行裁定,裁定了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服气的,可提起上诉。
2、案件开始审理前的准备。在确认立案的五天之内,就会将状的附本发送给被告。而被告应该在十五天之内提答辩状,会组成合议庭,审查诉讼的材料,然后就开始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了。在一审普通程序结束了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则一审不生效开始进入二审程序。对于二审的判决,当事人就不可以再进行上诉了。
3、开庭审理:
①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②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③法庭调查。
④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4、调解。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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