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能离婚吗女方提出
根据我国《民法典》所规定,女性在孕期、生产完毕的一年之内或是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以内,男性都不被允许主动提出离婚的申请;然而,如果是由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存在真实且必要的理由来接受与处理男方关于离婚的申请,则例外情况也是可能出现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在孕期仍然具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孕期能离婚吗
在特殊的时期——孕期,并非无法实施离婚手续。
然而,理论上讲,此过程通常由孕妇主动发起。
依据相关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孕妇生产前以及产后哺乳阶段或停止生育6个月以内的时间里,男方原则上被禁止要求离婚,这一禁令不只适用于孕期;
即便在女性结束哺乳或终止妊娠以后半年内,男性如无特殊的合法原因,同样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除非得到法庭认为这属于需要审理的例外情况。
所以在整个孕期内,仍然存在着一些属于法定的离婚申请处理条件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结束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性不得主动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然而,若系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诉求,或者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存在真实且必要的理由以受理并处理男方的离婚申请,那么此类特殊情形亦有可能发生。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女性在孕期仍享有提出离婚的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