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七年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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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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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若出现超期七年的情况,需重新审查案件。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已满,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相关人员。若案件仍在侦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应依法继续推进。
取保候审七年怎么处理

一、取保候审七年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九条明确指出,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严格遵守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原则。如若已进行的取保候审时间长达七年,此种情形显然超出法定最高限度。针对上述法条内容,一旦发现某些涉嫌犯罪行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已然届满,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对于已经历时七年的取保候审情形,我们需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若发现涉嫌犯罪行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确实已经达到上限,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倘若案件尚处于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则应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七年能参选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人员而言,只要其在这一过程中并未违反任何禁制性规定,那么原则上来讲,他们是完全具备参与选举活动的权利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其它一系列可能产生影响的要素,例如,该名候选人是否存在犯罪前科、是否已完成了相应的刑期等等。若相关案件已经得到妥善处理并且当事人并未遭受刑事处罚,抑或是其所受处罚已经全部履行完毕,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些都不会对公民行使选举权构成实质性的阻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人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未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得担任其他职务。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79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可达整整十二个自然月。然而,如若现今的取保候审操作已经超过了这长达七年的固有限期,那么就必须对该案进行彻底地复核与复审。倘若经过重新审核之后,发现不再有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必要或者说期限已经到期,那执法机关应该毫不犹豫地解除针对相应人员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且要及时通知到各有关方面人员。至于取保候审措施没有解除的这种情形,如果案件还处于调查阶段、诉讼过程中甚至是正在审理的阶段,那么相关司法机构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条文,继续以正义的方式推动这个案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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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七种情形是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的七种情形是: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险的、案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审结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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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保候审分三天和七天吗?
申请取保候审是不会分三天和七天的,只要申请了取保候审,那么执法人员就需要做出是否取保的决定,如果不同意此申请就需要及时的通知犯罪嫌疑人,并且要说明不能取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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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后逮捕的用解除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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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的七种情形是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的七种情形是: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现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被告人不致发生危险的、案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审结的、被告人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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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主犯取保候审后,从犯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不分主犯还是从犯的,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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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有:1、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第一审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2、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第二审的时候,被羁押的时间超过第一审判处刑期期限的。3、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期限届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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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二审期间取保候审可以吗
[律师回复] 对于二审期间取保候审可以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取保候审可以吗
二审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可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或者审判的;
(7)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方式是什么
刑诉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不能同时并用。
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
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审期间取保候审可以吗
[律师回复] 对于二审期间取保候审可以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取保候审可以吗
二审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可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或者审判的;
(7)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方式是什么
刑诉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不能同时并用。
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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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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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的七种情形是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的7种情形有: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险的、案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审结的、被告人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的或者被告人一审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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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直接取保候审和拘留后在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定义和法律规定来看:
假释是刑法上关于刑罚的执行方式,实质即有条件的监外执行,它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却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保释应是指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是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两者的区别有: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是针对已经被判决的而保释还是在判决前,即侦查或者审查阶段。
2、期限不同。
3、适用的条件不同
4、适用的机关或者说决定的机关不同。前者一般是由提出,报批准,后者一般是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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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又被判刑了取保候审的钱能拿回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般是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予以拘留或逮捕。
  实践中,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也会予以拘留或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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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后又被判刑了取保候审的钱能拿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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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是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予以拘留或逮捕。
  实践中,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也会予以拘留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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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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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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