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偷越国边境之罪的量刑准则如下所示,触犯该条款者,将面临短期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处,以及同时需要缴纳罚金。对于所谓的“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相关违法者则需承担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若情节较为严重,那么相应的惩罚将会加重到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何谓情节严重?简而言之,即指那些行为人曾经反复多次实施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行为、或是将大量此类人员放行的情形,又或者是因为受贿或索贿从而放行他人进行出入境行动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罪责主体仅限于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其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上,“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主要体现为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却又予以放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偷越国边境刑事拘留会怎样
若某人因涉嫌非法跨越国界而遭受刑事拘留之责后,公安机构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该嫌疑人,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后,可依法对其提出公诉并递交至相应的司法部门进行审理。关于偷越国界的这一违法行为,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会被判定为偷越国界罪,届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关于偷越国边境之罪的量刑准则如下所示,触犯该条款者,将面临短期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处,以及同时需要缴纳罚金。对于所谓的“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相关违法者则需承担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若情节较为严重,那么相应的惩罚将会加重到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何谓情节严重?简而言之,即指那些行为人曾经反复多次实施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行为、或是将大量此类人员放行的情形,又或者是因为受贿或索贿从而放行他人进行出入境行动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罪责主体仅限于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其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上,“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主要体现为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却又予以放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