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并不代表着必然的逮捕结果。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它使犯罪嫌疑得以通过交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等方式,暂时从原有的拘禁环境解脱出来,以确保在不影响对案情的深入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运行的前提下,能够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然而,最终是否批准逮捕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检察机关的决策来进行判断。若证据确凿充分,或者存在逃避侦查、干扰公正司法活动的潜在风险,那么嫌疑人仍然有可能面临被批准逮捕的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保释候审方面,最长可达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为6个月。
然而,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提供的担保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上述的法定上限,即绝对不会多于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并不代表着必然的逮捕结果。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它使犯罪嫌疑得以通过交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等方式,暂时从原有的拘禁环境解脱出来,以确保在不影响对案情的深入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运行的前提下,能够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然而,最终是否批准逮捕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检察机关的决策来进行判断。若证据确凿充分,或者存在逃避侦查、干扰公正司法活动的潜在风险,那么嫌疑人仍然有可能面临被批准逮捕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