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在强奸罪被予以正式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有责任展开全面而深入的侦查活动,搜集、整理并调集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以及有无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相关证据资料。若犯罪嫌疑人系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先采取拘留措施。如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标准,则应依法执行逮捕。在整个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将运用多种手段与方法,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询问证人、搜查、扣押、鉴定等环节,以获取并固定关键性证据。此外,公安机关还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以核实案件事实真相,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接下来的起诉及审判程序奠定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强奸罪立案几年后还会追责吗
对于强奸罪的刑事追诉期通常设定为十年之久。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针对一特定犯罪行为,倘若在经过相应期限之后不再进行追诉,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若犯罪行为所适用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那么便需要经过五年时间方可满足该条件;而对于第二种情形,当涉及的法定最高刑罚为高于五年但低于十年有期徒刑时,则需等待十年才能达到这一标准。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在强奸罪被予以正式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有责任展开全面而深入的侦查活动,搜集、整理并调集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以及有无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相关证据资料。若犯罪嫌疑人系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先采取拘留措施。如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标准,则应依法执行逮捕。在整个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将运用多种手段与方法,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询问证人、搜查、扣押、鉴定等环节,以获取并固定关键性证据。此外,公安机关还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以核实案件事实真相,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接下来的起诉及审判程序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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