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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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如因刑事拘留而权益受损,若遭遇两种情形之一:一是公权力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实施拘留;二是虽按法定程序拘留,但超期拘留后案件被撤销或公民被判无罪,受害公民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简言之,若公民因违法或超期拘留而受影响,并最终无罪释放,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吗

一、刑事拘留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明文规定,若当公民权益遭受刑事拘留措施侵害之时,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其一,公权力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则实施拘留行为;其二,即便按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具体条件与程序实施拘留措施,然而在拘留期限上超出了法定时限,并且在此之后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布无罪等决定以终结刑事追究责任的时候,那么被害人都具备索偿权并可向国家申请赔偿。因此,倘若有公民遭受到刑事拘留后,发现相关机关的处置行为涉嫌违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范,或者虽然执行拘留措施符合法律规定,但拘留期限超出了法定范畴,并最终导致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结果,此时该公民可以行使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刑事拘留有两个月吗

在中国境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拘留羁押的最短期限为三个自然日,而最长的羁押期则为三十七个自然日。在这期间,公安机关会依法将案件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批捕,而检察机关也必须在七个自然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便可继续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其调查期限通常为两个月。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他们的审查批捕时间可能会被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明文规定,若当公民权益遭受刑事拘留措施侵害之时,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其一,公权力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则实施拘留行为;其二,即便按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具体条件与程序实施拘留措施,然而在拘留期限上超出了法定时限,并且在此之后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布无罪等决定以终结刑事追究责任的时候,那么被害人都具备索偿权并可向国家申请赔偿。因此,倘若有公民遭受到刑事拘留后,发现相关机关的处置行为涉嫌违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范,或者虽然执行拘留措施符合法律规定,但拘留期限超出了法定范畴,并最终导致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结果,此时该公民可以行使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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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如因刑事拘留而权益受损,若遭遇两种情形之一:一是公权力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实施拘留;二是虽按法定程序拘留,但超期拘留后案件被撤销或公民被判无罪,受害公民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简言之,若公民因违法或超期拘留而受影响,并最终无罪释放,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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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如因刑事拘留而权益受损,若遭遇两种情形之一:一是公权力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实施拘留;二是虽按法定程序拘留,但超期拘留后案件被撤销或公民被判无罪,受害公民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简言之,若公民因违法或超期拘留而受影响,并最终无罪释放,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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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被行政误错拘留15天,怎样要求国家赔偿?
[律师回复]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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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误错拘留15天,怎样要求国家赔偿?
[律师回复]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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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能要求国家赔偿吗
遭受刑事拘留后,若因执法失误、超期羁押且未追诉,当事人可向国家索赔。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因误判拘留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受害人享有法定赔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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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表哥下班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被派出所给逮捕了,进行刑事拘留,后来是抓错了人了,刑事拘留撤案赔偿可以主张吗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遇有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正在进行犯罪或者犯罪后企图逃跑、自杀、毁灭证据等紧急情况,又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采取临时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即有权获得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错误刑事拘留怎么赔偿
  错误刑事拘留赔偿的引起条件和归责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试行)》规定,错误刑事拘留赔偿是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即有权获得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国家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还规定,对于因错误刑事拘留,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侵权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引起错误刑事拘留赔偿不外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予以刑事拘留而引起的赔偿。在犯罪事实根本不存在,或者虽存在犯罪事实,但不是该公民所为,公安机关对这种没有实施危害社会、没有违反刑法规定、不应受刑罚处罚的人进行刑事拘留,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这是一种典型的错误刑事拘留赔偿。第二种情形是,对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刑事拘留引起的赔偿。在这种情形下,由于公安机关没有取得相当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可能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由此作出的刑事拘留应予赔偿。
  错误刑事拘留赔偿(包括错误逮捕赔偿)的归责原则一直是国家赔偿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时,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均应是合法拘留,不应赔偿。即便以后因证据不足或者其他原因被释放,也不应影响当时拘留的合法性,当然也不存在国家赔偿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错误刑事拘留实行的是无罪羁押赔偿,只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不上罪,羁押了就应该给予赔偿。这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实施刑事拘留时可能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的事实;或者对犯罪嫌疑人虽然有一定的证据,但是不充足,或者仅凭这些证据不能确凿无误地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公安机关使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实行羁押、剥夺人身自由,使公民遭受了不应该遭受的侵害,就应该得到赔偿。对于错误刑事拘留赔偿的归责原则,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意见是一致的,认为应该适用无罪羁押归责原则,或者被称为结果归责原则、无罪归责原则。认为,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人民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宣告无罪,没有被依法定罪,有关司法机关就应该对其刑事拘留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将该类赔偿案件的案由确定为“错误刑事拘留赔偿”,而没有使用“违法刑事拘留赔偿”,是为了避免对刑事拘留赔偿的归责上出现误解。使用“错误”二字,是为了突出刑事拘留的结果错误,是为了明确此类国家赔偿案件是以结果错误作为归责的依据,犯罪嫌疑人没有最终被有权机关定为有罪则原来实施的刑事拘留措施就是错误的,有关刑事拘留机关就应该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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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前几天在跟女朋友外出逛街的时候,遇上了无赖的纠缠,当时弟弟本来已经没有理会了,可是在多次被骚扰的情况下就出手将对方打了,不小心出手重了点,现在被拘留,请问我国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吗?
[律师回复]
一、是强制的对象不同。
行政拘留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人员;刑事拘留的对象仅限罪该逮捕的现行或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强制对象是指《民诉法》规定的妨碍诉讼,妨碍审理,妨碍执行,打
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阻碍执行公务以及哄闹冲击法庭。
二、是决定的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权利由公安机关行使,而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属于人民法院。
三、是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一般为10~14日,最长为37日;而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四、是救济途径不同。
不服刑事拘留的,如原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确认行为违法,可以就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国家赔偿;不服行政拘留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服司法拘留的,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五、是适用的法律不同。
行政拘留运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拘留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适用的是《中华人民人和国民事诉讼法》。
以上内容可以作为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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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刑事拘留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也存在例外的情形,例如当事人本身无罪但是法院错判的,那么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具体的国家赔偿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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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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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刑事拘留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没有犯罪事实,证据也不充分,或者超期羁押了,那当事人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但要是刑事拘留的执行完全合法合规,那申请赔偿的请求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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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中国人在日本被拘留期间死亡,政府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日本的法律我不清楚,但我看到了一则人民网的新闻,说是一个中国人在日本被抓了,然后在拘留期间病死了,死者家属了当地政府,后来,日本就中国嫌疑人病死案赔偿218万元,并达成了和解。你可以看看以下这则报道——据日本媒体报道,有关2021年12月日本栃木县鹿沼警署拘留的中国籍嫌疑人刘忠胜(当时30岁)因未接受妥善治疗死于糖尿病事件,死者家属2021年栃木县政府索赔约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75万元)。双方于2021年10月21日在宇都宫地方达成和解,据原告律师透露县政府将赔偿38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18万元)。原告代理律师米山健也表示:“虽然(原告对)赔偿金额并不认可,但我们认为这样的和解意味着警方有责任。希望今后对拘留管理制度加以改善。”诉状称,2021年12月26日刘某因涉嫌擅闯建筑物被当场逮捕并拘留在鹿沼警署。由于患有糖尿病,主治医生开出了两种药物,但警官未联系主治医生,仅根据警医的判断开出一种,刘某于4天后死亡。据悉,栃木县警方2021年7月将该警署拘留管理课课长、前警医等3人的资料移交检方,理由是他们在刘某称身体不适时未采取必要措施,涉嫌业务过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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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遇到了麻烦,最近在去律师事务所办理刑事拘留业务的时候遇见了一些刑事拘留司法拘留问题,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希望你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给我答案
[律师回复]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4、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
5、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机关
6、羁押期间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
7、法律后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可以提前解除;刑事拘留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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