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即第八十九条及第九十一条,37天的刑事拘留并不代表最终必然会被判处刑罚。在此类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乃是法定强制性手段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侦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设定为三日,但在特殊情形下可予以适当延长至四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当拘留期限届满之后,公安机关应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告知人民检察院。若需继续展开侦查工作,并且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条件时,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因此,刑事拘留37天后是否会被判刑,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人民检察院的审查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将进入逮捕程序,并可能面临更为深入的侦查与起诉。反之,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嫌疑人将获释,除非存在其他法律措施仍需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刑事拘留37天判无罪吗
不一定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刑拘,即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侦查中的强有力举措,与案件最终可能面临的法院审判并无必然性关联。换言之,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当犯罪嫌疑人遭遇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还需依据程序继续展开全面而深入的侦查工作。倘若侦查机关能在此过程中查证并认定涉案人员并非涉嫌犯罪,便将会及时释放当事人并解除对其实施的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即第八十九条及第九十一条,37天的刑事拘留并不代表最终必然会被判处刑罚。在此类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乃是法定强制性手段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侦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设定为三日,但在特殊情形下可予以适当延长至四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当拘留期限届满之后,公安机关应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告知人民检察院。若需继续展开侦查工作,并且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条件时,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因此,刑事拘留37天后是否会被判刑,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人民检察院的审查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将进入逮捕程序,并可能面临更为深入的侦查与起诉。反之,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嫌疑人将获释,除非存在其他法律措施仍需继续执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