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式刑事拘留多久执行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明确要求,公安部门在实施逮捕行动时,务必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展示逮捕令证件,且应于当日将被捕者迅速送至相应看守所关押。在极少数无法进行通知的情况下,也需在逮捕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告知被逮捕人的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由此可见,正规的刑事拘留措施,必须在实施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完成,并且在执行完毕之后,需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家属或其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二、正式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探视
关于在行政拘留所的探视条件,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员,其亲属及朋友可在特定时间段前往探望,此时间段为每周一以及每周四下午的14:00至15:
30之间。
其次,每位被拘留者在拘留期内的会见次数应不超过两次。每日,每位被拘留者仅能接受一次探访,其中,亲属中的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人享有优先权。
在探视前,探访者务必向会见登记窗口预先登记,然后再行探视。
同时,建议探访人数控制在三人以内,除非有特别情况并得到拘留所领导的批准,否则不得超过三人。每次探视的时间不应超过半个小时,拘留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探视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至于刑事拘留方面,在拘留期间,亲属无法进行探视,但是辩护律师则可以进行探视。
此外,律师在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派遣相关人员在场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明确要求,公安部门在实施逮捕行动时,务必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展示逮捕令证件,且应于当日将被捕者迅速送至相应看守所关押。在极少数无法进行通知的情况下,也需在逮捕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告知被逮捕人的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由此可见,正规的刑事拘留措施,必须在实施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完成,并且在执行完毕之后,需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家属或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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