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诈骗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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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品房合同诈骗罪的判定依据是行为人在交易中通过欺诈手段骗取钱财,且金额达到法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诈骗金额较小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金额较大者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数额和情节的判定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司法解释。
商品房合同诈骗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合同诈骗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针对商品房合同诈骗罪这一犯罪行为的判定标准为,行为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法,从对方当事人手中骗取了大量金钱,若所涉及的金额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即可判定为犯有合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对于此类案件的量刑原则如下:若诈骗金额尚未达致数额较大,则需接受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惩罚,并处以罚金;若诈骗金额已超过数额较大,但未达到数额巨大,则需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并处以罚金;而当诈骗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需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则需根据实际案情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商品房合同欺诈赔偿几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需履行三倍的赔偿责任,在赔偿金额未达五百元时,应以五百元作为赔偿标准。对于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应对消费者给予最低三倍的赔偿,若赔偿金额低于五百元,则应以五百元为准。若经营者曾明确承诺赔偿金额将超过三倍,则应按照其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进行赔偿。合同欺诈是指以签订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方式,从而达到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针对商品房合同诈骗罪这一犯罪行为的判定标准为,行为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法,从对方当事人手中骗取了大量金钱,若所涉及的金额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即可判定为犯有合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对于此类案件的量刑原则如下:若诈骗金额尚未达致数额较大,则需接受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并处以罚金;若诈骗金额已超过数额较大,但未达到数额巨大,则需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并处以罚金;而当诈骗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需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则需根据实际案情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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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的手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并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如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等。
  
2、行为的后果。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目的是遏制经营欺诈和维护市场秩序,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实施这种制裁的充分、必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概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发生。依此法精神,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3、行为的主观方面。欺诈,是指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但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了五种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例外情况。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地照搬以上几个因素而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
  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并且开发商是故意或明知的,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作出欺诈行为为由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其双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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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欺诈,商品房的侵权行为怎样处理,商品房被
[律师回复]
一、哪些属于商品房欺诈行为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目前,比较普遍的商品房欺诈行为包括:“五证全无”的开发商欺诈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产权证,以及开发商向消费者隐瞒商品房被抵押、被查封的事实,向消费者兜售等,均可按照购房价款全额计算惩罚性赔偿。而对于价值数十万元的商品房,如果开发商仅对精装修的地板材质作了虚假陈述,或者为占便宜而多计算了平方米数,应认定为欺诈,应按消费者所付地板价款或者多计面积的价款计算惩罚性赔偿。
二、遭遇商品房欺诈如何维权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这就是说,对欺诈性合同,在或仲裁的过程中受害人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1、如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可要求变更合同;
2、如受害人认为违约责任的适用对其更为有利,可要求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可请求和仲裁机构撤消该合同,在撤消该合同后,此合同就无效了。
商品房欺诈纠纷,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欺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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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欺诈纠纷,什么是商品房买卖欺诈什么行为是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欺诈的法律构成要件来认定。传统民法认为,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事实或歪曲事实,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违背真实意思而做的意思表示。构成商品房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
二、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欺诈吗,怎么处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明知自己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却又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或者房屋销售合同的,其行为属于欺诈。《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开发商不仅需要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而且还要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的情况下,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开发商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额外支付与已付房款等额的赔偿。比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支付首付20万,银行按揭贷款80万,如果发现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100万及利息,而且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再支付100万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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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商品房欺诈,遭遇商品房欺诈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一、哪些属于商品房欺诈行为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目前,比较普遍的商品房欺诈行为包括:“五证全无”的开发商欺诈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产权证,以及开发商向消费者隐瞒商品房被抵押、被查封的事实,向消费者兜售等,均可按照购房价款全额计算惩罚性赔偿。而对于价值数十万元的商品房,如果开发商仅对精装修的地板材质作了虚假陈述,或者为占便宜而多计算了平方米数,应认定为欺诈,应按消费者所付地板价款或者多计面积的价款计算惩罚性赔偿。
二、遭遇商品房欺诈如何维权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这就是说,对欺诈性合同,在或仲裁的过程中受害人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1、如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可要求变更合同;
2、如受害人认为违约责任的适用对其更为有利,可要求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可请求和仲裁机构撤消该合同,在撤消该合同后,此合同就无效了。
哪些属于商品房欺诈行为,遭遇商品房欺诈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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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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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目前,比较普遍的商品房欺诈行为包括:“五证全无”的开发商欺诈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产权证,以及开发商向消费者隐瞒商品房被抵押、被查封的事实,向消费者兜售等,均可按照购房价款全额计算惩罚性赔偿。而对于价值数十万元的商品房,如果开发商仅对精装修的地板材质作了虚假陈述,或者为占便宜而多计算了平方米数,应认定为欺诈,应按消费者所付地板价款或者多计面积的价款计算惩罚性赔偿。
二、遭遇商品房欺诈如何维权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这就是说,对欺诈性合同,在或仲裁的过程中受害人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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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房屋面积欺诈是开发商欺诈的手段之一,那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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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房屋面积欺诈怎么办,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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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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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属于商品房欺诈行为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目前,比较普遍的商品房欺诈行为包括:“五证全无”的开发商欺诈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产权证,以及开发商向消费者隐瞒商品房被抵押、被查封的事实,向消费者兜售等,均可按照购房价款全额计算惩罚性赔偿。而对于价值数十万元的商品房,如果开发商仅对精装修的地板材质作了虚假陈述,或者为占便宜而多计算了平方米数,应认定为欺诈,应按消费者所付地板价款或者多计面积的价款计算惩罚性赔偿。
二、遭遇商品房欺诈如何维权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这就是说,对欺诈性合同,在或仲裁的过程中受害人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1、如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可要求变更合同;
2、如受害人认为违约责任的适用对其更为有利,可要求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可请求和仲裁机构撤消该合同,在撤消该合同后,此合同就无效了。
商品房欺诈行为如何处置?
[律师回复]
一、哪些属于商品房欺诈行为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目前,比较普遍的商品房欺诈行为包括:“五证全无”的开发商欺诈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产权证,以及开发商向消费者隐瞒商品房被抵押、被查封的事实,向消费者兜售等,均可按照购房价款全额计算惩罚性赔偿。而对于价值数十万元的商品房,如果开发商仅对精装修的地板材质作了虚假陈述,或者为占便宜而多计算了平方米数,应认定为欺诈,应按消费者所付地板价款或者多计面积的价款计算惩罚性赔偿。
二、遭遇商品房欺诈如何维权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这就是说,对欺诈性合同,在或仲裁的过程中受害人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1、如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可要求变更合同;
2、如受害人认为违约责任的适用对其更为有利,可要求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可请求和仲裁机构撤消该合同,在撤消该合同后,此合同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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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商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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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预防商品房广告欺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预防商品房广告欺诈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广告欺诈如何预防
目前有些开发商的宣传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而许多购房人又大多是先从广告中了解房屋的大致情况的。但你千万不要把宣传广告与商品房合同划等号。凡是宣传广告和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东西,你如果很在乎,也就是说,你正是看中了宣传广告中宣传的某方面,你一定要在合同中的补充协议中注明,而且任何违约都应在协议中设定赔偿条款。如果是现房你可以通过对房屋的实地考察辨别真伪。
签订购房合同条款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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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商品房广告的欺诈,怎样预防商品房广告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广告欺诈如何预防 目前有些开发商的宣传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而许多购房人又大多是先从广告中了解房屋的大致情况的。但你千万不要把宣传广告与商品房合同划等号。凡是宣传广告和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东西,你如果很在乎,也就是说,你正是看中了宣传广告中宣传的某方面,你一定要在合同中的补充协议中注明,而且任何违约都应在协议中设定赔偿条款。如果是现房你可以通过对房屋的实地考察辨别真伪。 签订购房合同条款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商品房买卖中遇到开发商欺诈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买卖中遇开发商欺诈怎么办合同中的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以达到获利目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开发商在售房中存在欺诈行为,是否也适用上述规定以增加开发商的赔偿责任,在实践上司法界对此一直存在很大分歧。多数人认为购房是一种合同行为,应适用合同法,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少数人认为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但现实生活中因购售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对等,商品房销售中的欺诈行为远不止上述三种情形,所以万望有识之士再接再厉,为争取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地位而努力,以尽可能多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在此需提醒购房者的是,因适用双倍赔偿原则的情形只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仍不可大意,在购房时仍应按本书前面章节讲述的方法对项目进行法律审查,以免上当受骗后,无法进行索赔。
二、如何解决购房纠纷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最重要、最权威的途径。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与开发商本身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开发商如果利用其所掌握的信息来隐瞒购房者或者是对其进行一定的欺诈,购房者都无法避免。所以购房者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下,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以便看看自己是否受到开发商的欺诈,最主要的是应该明白遇到开发商欺诈该怎么处理,向这些类似的房产纠纷又该如何解决,以便快速的帮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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