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开他人机动车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4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67人
专家导读 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未持法定驾驶资质且未引发事故者,将受治安管理处罚。此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应处以五百至一千元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十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并缴纳五百至一千元罚款。此举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偷开他人机动车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若有人擅自驾驭他人机动车,并因此受到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类被处罚者并不具备驾驶相应机动车的法定资质,并且在其驾驶过程中并未引发任何交通事故。这种行为对公共秩序和社会管理造成了妨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依法予以五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十天以上至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二、偷开他人机动车盗窃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对于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之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这一议题,关键在于驾驶员是否将该车辆占为己有。若仅属短暂使用并最终返还给原车主,则不能算作“盗窃”;

然而,倘若驾驶员在取得车辆控制权后,将其转移至别处藏匿,以期逃避原车主寻找的企图,便自然应视为涉嫌构成盗窃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有人擅自驾驭他人机动车,并因此受到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类被处罚者并不具备驾驶相应机动车的法定资质,并且在其驾驶过程中并未引发任何交通事故。这种行为对公共秩序和社会管理造成了妨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依法予以五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十天以上至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偷开他人机动车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7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34****221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909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924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偷开他人机动车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未持法定驾驶资质且未引发事故者,将受治安管理处罚。此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应处以五百至一千元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十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并缴纳五百至一千元罚款。此举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偷盗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
二、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三、羁押的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至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20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举两个例子区别:
1、小张因触犯《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
2、小王因与小李口角,殴打小李,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15日。
四、适用的机关不同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行使司法拘留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偷开他人机动车算盗窃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未授权占有他人财产、具有非法占有意图及秘密实施犯罪。未经允许私自开走他人机动车,若满足上述条件,可能构成盗窃罪。实际判决需综合考虑车辆价值、作案手段等因素。如车辆价值高且盗窃手段隐秘,则很可能被判盗窃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能对什么范围进行检查
[律师回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中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赋予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的职权,是发现案件线索,获得原始证据,顺利、及时、准确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获违法行为人,做出正确的处罚决定的重要保障。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有权进行检查的具体范围包括三种:一是,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主要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的现场及其他可能留有相关痕迹、物品等证据的地方。二是,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物品”,主要指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及现场遗留物,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被侵害人所有的物品、衣物、毛发、血迹等。三是,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人身”,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被侵害人的身体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的身体进行检查,主要是为了确定某些身体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确定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检查不能突破必要的范围,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无关的场所、物品和人身不能进行检查。 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是公安机关的职权。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是指公安机关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和调查处理的需要,认为检查对于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正确处理治安案件有必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以及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对于拒绝接受检查的被侵害人,应当耐心说服教育。必要的时候,应当请其家属配合,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对于拒绝接受检查甚至阻挠公安机关进行检查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可以对哪些范围进行检查
[律师回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中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赋予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的职权,是发现案件线索,获得原始证据,顺利、及时、准确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获违法行为人,做出正确的处罚决定的重要保障。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有权进行检查的具体范围包括三种:一是,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主要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的现场及其他可能留有相关痕迹、物品等证据的地方。二是,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物品”,主要指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及现场遗留物,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被侵害人所有的物品、衣物、毛发、血迹等。三是,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人身”,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被侵害人的身体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的身体进行检查,主要是为了确定某些身体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确定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检查不能突破必要的范围,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无关的场所、物品和人身不能进行检查。 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是公安机关的职权。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是指公安机关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和调查处理的需要,认为检查对于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正确处理治安案件有必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以及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对于拒绝接受检查的被侵害人,应当耐心说服教育。必要的时候,应当请其家属配合,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对于拒绝接受检查甚至阻挠公安机关进行检查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偷开他人机动车算盗窃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未授权占有他人财产、具有非法占有意图及秘密实施犯罪。未经允许私自开走他人机动车,若满足上述条件,可能构成盗窃罪。实际判决需综合考虑车辆价值、作案手段等因素。如车辆价值高且盗窃手段隐秘,则很可能被判盗窃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律师回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从执法准则、行为规范方面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提出的基本要求。 依法办案,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准确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程序办理案件。公正办案,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要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执法理念,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处理各种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大公无私。同时,公正办案还包含公平的内容。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对各方当事人一律平等对待,不偏不倚,不能让执法的天平失衡。严格办案,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首先,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办理治安案件,既不能超越职权、,也不能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职责,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管不问。
其次,要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步骤办理治安案件。每一道程序、步骤都要合法,不得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也不得有省略程序、步骤的情况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治安管理处罚法既有实体内容,也有程序内容,包括调查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和执行处罚决定等一系列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一定要对执法程序予以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办案手续,遵守程序规定,提高执法水平。高效办案,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在依法、公正、严格的基础上,还应当通过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执法的效率,应当做到及时办理治安案件。 文明执法,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而不是以权力压人,要讲究语言、行为的方式,讲究工作方法,使被处罚人服气服法,人民群众满意,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全心全意的宗旨,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将文明执法作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准则和行为规范,有利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个别公安民警受传统思想影响,思想严重,执法态度冷、横、硬、冲,执法方法简单粗暴,行为举止不够端庄等问题。不得,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私利。在执法实践中,发生过个别公安民警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谋取私利办案的现象,这些都是严重违背职责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真正做到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案,做到文明执法,不,就必须彻底转变执法观念。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须改变“衙门”作风,树立公仆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只有这样,才能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急人民群众所盼,帮人民群众所需,解人民群众所难,助人民群众所求。要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执法业务水平,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意识,使执法活动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制约机制,多角度、全方位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规范和制约,从根本上保障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案和文明执法。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要如何规定,要如何计算的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指公安机关自受理治安案件之日起,至办结治安案件的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计算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其起点是治安案件受理之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有案件就应当受理并进行登记,包括公安机关自己发现的治安案件。受理日期与登记日期一般情况下应当是一致的。具体办结治安案件的时间,是指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长短,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在通常情况下,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治安案件大多数属于即时发现的案件,案情比较简单,调查起来相对容易,公安机关对大部安案件能够在一个月内办结,其中相当一部安案件能当场处罚完毕,还有很多治安案件可在当天办结。高效率地处理治安案件,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治安案件久拖不决,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在特殊情况下,对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说,最长可以到六十日。在实践中,有些治安案件,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如团伙作案的案件、流窜作案的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有些涉外治安案件等,在一个月内办结确有一定困难。对这些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特别规定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应当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办案期限,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的办案期限,如果在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人逃跑了,公安机关找不到人,则不能仍按此时间计算办案期限。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偷开他人机动车算盗窃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未授权占有他人财产、具有非法占有意图及秘密实施犯罪。未经允许私自开走他人机动车,若满足上述条件,可能构成盗窃罪。实际判决需综合考虑车辆价值、作案手段等因素。如车辆价值高且盗窃手段隐秘,则很可能被判盗窃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应该怎么规定,应该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指公安机关自受理治安案件之日起,至办结治安案件的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计算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其起点是治安案件受理之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有案件就应当受理并进行登记,包括公安机关自己发现的治安案件。受理日期与登记日期一般情况下应当是一致的。具体办结治安案件的时间,是指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长短,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在通常情况下,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治安案件大多数属于即时发现的案件,案情比较简单,调查起来相对容易,公安机关对大部安案件能够在一个月内办结,其中相当一部安案件能当场处罚完毕,还有很多治安案件可在当天办结。高效率地处理治安案件,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治安案件久拖不决,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在特殊情况下,对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说,最长可以到六十日。在实践中,有些治安案件,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如团伙作案的案件、流窜作案的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有些涉外治安案件等,在一个月内办结确有一定困难。对这些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特别规定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应当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办案期限,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的办案期限,如果在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人逃跑了,公安机关找不到人,则不能仍按此时间计算办案期限。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偷开他人机动车算盗窃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未授权占有他人财产、具有非法占有意图及秘密实施犯罪。未经允许私自开走他人机动车,若满足上述条件,可能构成盗窃罪。实际判决需综合考虑车辆价值、作案手段等因素。如车辆价值高且盗窃手段隐秘,则很可能被判盗窃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请问治安案件取保候审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几条第几款的规定?
[律师回复] 可以提出申请,但一般很难被批准。强奸罪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要看详细案情和证据。建议聘请律师会见和辩护,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争取轻判。取保候审的条件:
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有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妨碍诉讼顺利进行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采取取保候审时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患有严重疾病宜羁押诸因患病生活能自理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正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具有此种情形逮捕前发现能决定逮捕;逮捕发现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需要逮捕证据足指被拘留人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足够证据拘留法定期限内能收集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侦查、起诉、审、二审办案期限内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另外根据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有效出境证件能出境逃避侦查需要逮浦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规定对提请逮捕检察院机关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移交起诉检察机关决定起诉需要复议、复核案件犯罪嫌疑人也取保候审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主犯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犯罪及其严重犯罪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3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得取保候审。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安机关可以不告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任何事项,就直接作出处罚呢吗
[律师回复] 不可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重要原则。在治安管理处罚中,告知公民权利与义务,并且认真听取其陈述和申辩,不仅是查明案情的需要,也是公正查处案件的保障。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是较重的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的财产、人身等重要权利。为了保证公安机关公开、公正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中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规定“应当告知”,表明告知有关事项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法定的程序要求,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来说,公安机关的这项义务正好是其应享有的被告知的权利,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知情权的重要内容。同时,公安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过程,也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普法教育的过程,符合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可以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知道自己哪些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提高其法治观念,进而自觉服从和履行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和保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告知的权利。 对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可以从以下几个层次理解:一是,事前告知,即在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告知。目的是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能提前知道处罚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等情况,有机会进行陈述和申辩,保证公安机关慎重作出处罚决定。二是,告知的内容包括几个方面:
(1)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事实”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依据,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客观行为方面、危害后果以及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理由”是指应当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理由,包括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社会危险性、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依据”是指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也就是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包括总则中的处罚依据,从重、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规定和分则中对具体行为的处罚规定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作出。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被处罚人的权利主要包括:申请回避的权利、要求听证的权利、拒绝回答无关的问题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申请复议的权利、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如实提供证据材料或者如实陈述的义务、履行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义务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偷开他人机动车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