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起诉公司不给保险
若贵司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则该问题便属于劳动仲裁机关的审理范围之内。在此情况下,只须确认双方的确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即可。为了确证这一事实,以下是几个用以验证双方已经确立了劳务雇佣关系的参考依据:
首先,员工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是相关记录(包括职工工资发放名单)以及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记载作为证据;
其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也可作为有力的证明材料;
再次,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亦可作为重要的证据;
此外,考勤记录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证据来源;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状告公司同仁侵吞公款罪行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关键步骤:第一步便是收集相关法律依据,这包括诸如财务报表,资金转移文件,以及来自可靠见证者的证言等能够充分证实同仁确实存在侵吞行为的证据材料。接着,您可以向公安部门递交所收集到的证据,并请求公安机关对此进行刑事立案调查。在这种情况下,若涉及金额巨大或者情节恶劣,公安机关将会予以受理。然后,如果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后认定该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那么他们将会把此案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一旦检察院决定对其提起诉讼,那么案件便会进入法院审判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若贵司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则该问题便属于劳动仲裁机关的审理范围之内。在此情况下,只须确认双方的确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即可。为了确证这一事实,以下是几个用以验证双方已经确立了劳务雇佣关系的参考依据:
首先,员工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是相关记录(包括职工工资发放名单)以及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记载作为证据;
其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也可作为有力的证明材料;
再次,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亦可作为重要的证据;
此外,考勤记录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证据来源;
最后,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同样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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