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并导致投保车辆受损的特殊情形中,即使车主无须承担任何过失或责任,保险公司亦不可无故拒绝对车辆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除非确实存在相关规定中的不予理赔之情形。反之,若不存在此类不予理赔之情形,保险公司便有义务依照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对遭遇事故而受损的车辆作出相应赔偿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损失保险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损失保险,通常我们称之为车损险,这个险种是在保险标的——即被保险车辆遭受保险事故并导致车辆受损后,能够通过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来弥补这部分损失。此项保险主要确保在暴风雨、暴雨、碰撞、泥石流以及地震等灾害性事件中造成的车辆损坏得到赔偿。
值得强调的是,随着2020年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与调整,现在的车损险已经涵盖了详见免赔额、自燃险、涉水险和无法找到第三方险等多种附加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遭遇交通事故并导致投保车辆受损的特殊情形中,即使车主无须承担任何过失或责任,保险公司亦不可无故拒绝对车辆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除非确实存在相关规定中的不予理赔之情形。反之,若不存在此类不予理赔之情形,保险公司便有义务依照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对遭遇事故而受损的车辆作出相应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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