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了还用服刑吗
在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具有保障性质的必要程序性措施,主要用于确保相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不会逃脱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起诉和审判过程,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一段时间内适度的自由活动空间。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通常不可超过十二个月。在此阶段若发现因不当原因不应再对该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经过深入的刑事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后,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且需接受相应的刑罚处罚,那么即便先前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被告人仍须按照判决结果履行服刑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实质性的刑罚,它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而非取代刑罚的执行。因此,无论被告人最终是否被判定有罪,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都必须按照判决结果履行服刑义务。换言之,取保候审并不能豁免被告人的服刑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了还要进看守所吗
1、存在着这种可能性。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警方需要进行逮捕,那么就可以先对其采取拘留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为一种强制性措施,并未表明该案已经告一段落,只要犯罪嫌疑人具备逮捕所需的条件,便仍有可能被捕。
2、具体而言,如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嫌疑人将面临拘留和逮捕的风险:
(一)他们有可能继续进行新的犯罪活动;
(二)存在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实质性危险;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具有保障性质的必要程序性措施,主要用于确保相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不会逃脱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起诉和审判过程,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一段时间内适度的自由活动空间。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通常不可超过十二个月。在此阶段若发现因不当原因不应再对该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经过深入的刑事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后,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且需接受相应的刑罚处罚,那么即便先前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被告人仍须按照判决结果履行服刑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实质性的刑罚,它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而非取代刑罚的执行。因此,无论被告人最终是否被判定有罪,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都必须按照判决结果履行服刑义务。换言之,取保候审并不能豁免被告人的服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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