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规定指出,投标者与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或招标方与其面临的投标者,在过去的投标过程中,彼此做出互相勾结的不正当行径,以谋求中标,而牺牲他人的公平竞标机会以及国家和公共机构的合理利益,其情节恶劣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即构成串通投标罪。
在此定义中的不正当行为,包括了任何情况下对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进行威胁、欺诈等非法行为,以达到损毁招标者、投标方、乃至整个社会的合法权益之目的,并且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在此种情况下,若违法行为当事人曾接连遭受过两次相关法律制裁仍然故技重施,则其行为将被视为情节极其严重,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串通投标罪取保候审吗
关于触犯串通投标罪是否能够获准取保候审这一焦点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司法程序,其适用对象覆盖了所有满足相关条件的犯罪行为。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串通投标罪的当事人同样具有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能否顺利申请成功取决于多个因素。倘若潜在被告人所面临的刑罚不超过有期徒刑,例如管制、拘役等,或者虽然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其社会危害性较小,那么申请取保候审才有可能得到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该条规定指出,投标者与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或招标方与其面临的投标者,在过去的投标过程中,彼此做出互相勾结的不正当行径,以谋求中标,而牺牲他人的公平竞标机会以及国家和公共机构的合理利益,其情节恶劣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即构成串通投标罪。
在此定义中的不正当行为,包括了任何情况下对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进行威胁、欺诈等非法行为,以达到损毁招标者、投标方、乃至整个社会的合法权益之目的,并且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在此种情况下,若违法行为当事人曾接连遭受过两次相关法律制裁仍然故技重施,则其行为将被视为情节极其严重,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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