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醉酒驾驶追尾未致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中,若仅仅导致了轻微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并且纠纷双方对事故成因无异议,那么他们可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就事故成因存在争执,那么应尽快寻求警察部门的帮助,由警方进行一个公正合理的责任认定,当事人需依据判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涉及到醉酒驾驶这一严重违法行为者,将面临拘役以及罚款等法律制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追尾无伤人法院怎么判
倘若某人于驾车过程中因饮用烈性酒量过度而引发追尾事件,此间虽然未涉及到人身伤害情况的发生,他仍有可能不会面临交通肇事罪名的起诉惩罚。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指出了交通肇事罪的详细认定标准,及包括酒驾或者服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内的各类行为表现形式。
然而,这些行为往往是在事故发生瞬间驾驶员的精神状态体现,而并非仅仅在于其过后的行为举止。然则,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便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极有可能遭受行政处罚,例如罚款、吊销驾驶证等严厉措施。
再者,若醉酒驾驶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或对公共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即便在此次事故中无人身伤亡,也有可能触犯其他相关罪行,如危险驾驶罪。因此,尽管在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醉酒驾车追尾的行为未必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发生醉酒驾驶追尾未致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中,若仅仅导致了轻微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并且纠纷双方对事故成因无异议,那么他们可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就事故成因存在争执,那么应尽快寻求警察部门的帮助,由警方进行一个公正合理的责任认定,当事人需依据判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涉及到醉酒驾驶这一严重违法行为者,将面临拘役以及罚款等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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