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5人
专家导读 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关键要素包括:雇主信息(名称、地址、负责人)、劳动者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合同期限、明确工作职责和地点;合理工作时间与假期;工资、社保福利的规定;劳动安全、环境和卫生防护措施;务必遵循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一、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我们建议您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务必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首先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详细信息;

其次,劳动者需要提供其本人的姓名、住址以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接下来,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长度进行明确的约定;

再者,需要对员工的具体工作职责与工作地点进行清晰的说明;

此外,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以及给予充分的假期休息也是非常必要的;

同样重要的还有关于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约定;

最后,向员工强调劳动安全保护、劳动环境要求以及职业卫生防范措施是任何一份合规合法的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除此之外,如果有任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应被加入劳动合同的事项,我们也建议您予以明确写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规定是有什么

现行法律规定每位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并确保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的四十四小时上限。

第二条法则提醒贵司务必确保各员工可以享有每周至少一个完整工作日的休息权。此外,若因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比如紧急项目等),贵公司在与工会及全体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之后,可适度延长工作时间,但需遵守以下规则: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应超过一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例如设备检修或重要项目推进等),也必须在保证每位劳动者身体得到充足休息的前提下,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能超过三小时,且每月累积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的三十六小时上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我们建议您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务必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首先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详细信息;

其次,劳动者需要提供其本人的姓名、住址以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接下来,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长度进行明确的约定;

再者,需要对员工的具体工作职责与工作地点进行清晰的说明;

此外,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以及给予充分的假期休息也是非常必要的;

同样重要的还有关于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约定;

最后,向员工强调劳动安全保护、劳动环境要求以及职业卫生防范措施是任何一份合规合法的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除此之外,如果有任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应被加入劳动合同的事项,我们也建议您予以明确写入。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一键咨询
  • 177****7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4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52****630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634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773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同关系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合同主要内容涉及债权债务主体(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关系,以及他们与第三方的交互作用,特别是第三方有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的权利,债务人则可将针对债权人的权利转嫁给第三方。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必须含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必须含有哪些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发出的相对方要明确、唯一
  在解除通知书开始,至少应当包括劳动者名字、身份证号等,从而确保发出对象的准确性、唯一性。
  另外,建议用人单位在制作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时,可对其是否属于特殊人群进行必要性说明。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对于特殊人群,如医疗期内、三期等人群应进行特殊说明,证明劳动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保护的人员。
  
2、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具体解除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
  在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至少应当包括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名称等,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定性。如果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将具体用工的方式,用工时间等予以明确,说明双方解除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劳动合同的解除理由以及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以及第41条所列明的解除理由,且应当确保解除事实与法律对应。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是否可以同时写多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为多列理由意味着需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另外,用人单位也不能不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理由中涉及调岗、培训、协商等程序性事项的,我们建议在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予以说明。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的,请写明具体征求工会意见的情况。
  
4、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写明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并明确各类待遇的支付
  具体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休年休假等。当然,这部分内容本身不必然影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但将这部分内容说清楚,有利于尽量避免双方误会,减少纠纷的发生。
  同时,在解除通知书中应当说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截至时间,并提示员工注意衔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如果有其他福利待遇的,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说明,尤其建议对于员工离职后不再享有的福利待遇予以明示。
  
5、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以及工作交接等事项
  因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需要送达劳动者方能生效,所以,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表述就是一个问题,不能当然的说明解除通知书成文之日即为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具体时间要综合考虑送达方式以便确认,或者写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工作交接核心是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要求员工配合档案转出
其次,应当告知劳动者按时如约办理工作交接,并说明不办理工作交接的法律责任。
  
6、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应当说明是否启动竞业限制等条款
  解除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时,应当说明是否启动竞业限制条款对于部分有期权等的员工,最好也注明相关期权条款的具体效力和执行方式。
  
7、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尽量注明如果需要办理失业保险的,单位将积极配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具备相关条件(如缴纳社保时间等条件具备后),劳动者登记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为避免劳动者日后可能的追偿,建议在劳动合同中对此予以说明。
  
8、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的落款处写明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通知发出的时间
  用人单位在发放解除通知时,一定要核实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实际用工单位是否一致,尤其对于关联用工的企业,避免实际发出解除主体不适导致解除的无效。另外,如果涉及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应当是退回,而不能直接解除。(用工单位没有解除权)切记!!!
  
9、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根据情况确定准确用词
  基于解除与终止在劳动法上的不同含义,公司通知一定注意准确用词,用“终止”的主要情形为《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盖章页最好与员工签收页放在同一页,且确保空白页不能再行增加其他内容,以避免劳动者在空白页增加内容,如果是两页或者多页的,建议加盖骑缝章。
我们最近打算开展影视合作,合作方式多样化,但是为了双方更好的参与合作,我们打算拟定影视合作协议书。这里面必须包含什么样的内容呀?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合作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_________》的创作工作。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进一步的友好协商,订立了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下称剧本)的原创工作,此剧本的名称暂时定为《_________》。
  
  甲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剧本的修改
  
  剧本初稿完成至剧本定稿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需要对剧本进行补充修改,使剧本不断完善。
  
  第四条意见分歧
  
  若甲乙双方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_________(甲方/乙方)的意见为准。另一方可以保留其意见并将其记录附在剧本后面。
  
  第五条费用及负担
  
  甲乙双方因创作剧本而支付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剧本着作权的归属
  
  1.剧本定稿完成后,剧本的着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但着作权的行使,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
  
  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着作权由另一方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自愿退出方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种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共同创作的剧本,也不得将剧本的着作权转让给他人。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4.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丧失创作能力或死亡,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别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5.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完成后死亡,另一方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死亡方除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外,其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享有。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第七条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中的署名权
  
  若许可第三方以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电视剧),甲乙双方皆拥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对署名的先后顺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转让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列明转让价格和条件等相关内容,被通知方享有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优先购买权。
  
  若被通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丧失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将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于转让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被通知方提供有关转让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有效期限截至剧本的着作权保护期限终结之日。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应该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关注九个关键条款:1)有效期限,包括起止日期;2)工作职责描述,明确工作性质和职位;3)劳动保护与环境条件,如工作时间、社保等;4)薪酬待遇,包括金额、支付方式等;5)社会保险规定;6)劳动纪律;7)终止条件的合法性;8)违约责任,仅限于特定情况;9)解除后的附加义务。书面合同虽非必要,但清晰理解这些内容能保障劳动者权益。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核准商标转让的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核准商标转让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转让的申请和核准程序依据现行商标法律规定及官方业务流程,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商标局制备的固定书式《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加盖公章或签字,然后由受让人以转让商标申请手续办理人的身份一并向商标局提交受让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商标代理委托书等材料,同时缴纳商标转让申请费。
按照现行注册商标转让程序的要求,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暂不需要提交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转让合同,唯一能体现转让人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就是《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上转让人的公章或签字。
商标转让的核准程序
受理商标转让申请后,商标局根据相对性条款和绝对性条款主要针对“转让人的主体资格”、“商标权权利状态”、“一并转让”、“不良影响”等要点进行审查。注册商标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依法予以核准,并通过官方定期刊物《商标公告》进行公告的同时向受让人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未确权的商标申请权转让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在核准后直接对商标名义人进行变更。自商标局核准之日起,受让人享有商标权。
从严审核商标转让采取的措施具体包括:
一、将商标转让申请书上转让人使用的印章或签字,与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使用的印章或签字进行核对;
二、对印章明显不符的,要求转让人必须说明印章变更情况,提供印章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转让人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章戳)和转让双方申请人签订的转让协议;
三、对签字明显不符的,要求转让人必须说明情况,并提供转让人的有效证件(签字)和转让双方申请人签订的转让协议;
四、对印章或签字明显不符的向申请人发出《转让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不含往返邮程)按有关要求补正,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商标局将视为申请人放弃补正,驳回其转让申请。
增值税专票开票人,复核人和复核人必须一致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票管理办法》(587号令)及其实施细则,都没有提出复核的要求。就是说,如果不复核,完全是合法的。当然,复核了,貌似也不算违法,因为也没有不准复核的规定。专票认证不涉及复核人的填写,填不填都能通过。有疑问的只能是查账的稽查。如果哪位税务检查人员提出,发票没有写“复核人”,违规!纳税人最简单的回答就是:“对方说开票后根本就没有复核,自然没有复核人。”谁能说这张发票违规违哪个规明明没有复核人,却造假填一个复核人,才是真正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那么,如果有复核人时,开票人与复核人能不能是同一个人呢有人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否则复核就没有意义了。谁说不能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法无禁止就是可为。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总比只开票不复核要好一点点吧。这是企业自己的事。那么,如果没有复核人,或者复核人与开票是同一个人,能不能说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内控缺失呢显然,谁也不能仅凭发票上的复核问题,就能判定企业内控缺失。开发票并不是天大的事,要不要复核,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这类问题,如果掌握了规则,就会感觉问得莫名其妙。但这类无厘头的东西,往往能够引起大家的呼应,我认为,主要是大家对于税务规则、尤其是其中发票规则认识的缺失,才会听风就是雨。如果掌握了规则,知道纳税和开票是怎么一回事,胸中就会有数。遇事当然可能还会拿不准,此时再多问问,听一听正反双方的观点和理由,你甚至都可以评论他们的对错了。所以,把握规则是成为税务会计的真正基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协议必须包含什么内容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协议必须包含什么内容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专票,开票人与复核人必须不同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专票,开票人与复核人必须不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票管理办法》(587号令)及其实施细则,都没有提出复核的要求。就是说,如果不复核,完全是合法的。当然,复核了,貌似也不算违法,因为也没有不准复核的规定。专票认证不涉及复核人的填写,填不填都能通过。有疑问的只能是查账的稽查。如果哪位税务检查人员提出,发票没有写“复核人”,违规!纳税人最简单的回答就是:“对方说开票后根本就没有复核,自然没有复核人。”谁能说这张发票违规违哪个规明明没有复核人,却造假填一个复核人,才是真正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那么,如果有复核人时,开票人与复核人能不能是同一个人呢有人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否则复核就没有意义了。谁说不能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法无禁止就是可为。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总比只开票不复核要好一点点吧。这是企业自己的事。那么,如果没有复核人,或者复核人与开票是同一个人,能不能说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内控缺失呢显然,谁也不能仅凭发票上的复核问题,就能判定企业内控缺失。开发票并不是天大的事,要不要复核,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这类问题,如果掌握了规则,就会感觉问得莫名其妙。但这类无厘头的东西,往往能够引起大家的呼应,我认为,主要是大家对于税务规则、尤其是其中发票规则认识的缺失,才会听风就是雨。如果掌握了规则,知道纳税和开票是怎么一回事,胸中就会有数。遇事当然可能还会拿不准,此时再多问问,听一听正反双方的观点和理由,你甚至都可以评论他们的对错了。所以,把握规则是成为税务会计的真正基础。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29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专票,开票人与复核人必须不同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专票,开票人与复核人必须不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票管理办法》(587号令)及其实施细则,都没有提出复核的要求。就是说,如果不复核,完全是合法的。当然,复核了,貌似也不算违法,因为也没有不准复核的规定。专票认证不涉及复核人的填写,填不填都能通过。有疑问的只能是查账的稽查。如果哪位税务检查人员提出,发票没有写“复核人”,违规!纳税人最简单的回答就是:“对方说开票后根本就没有复核,自然没有复核人。”谁能说这张发票违规违哪个规明明没有复核人,却造假填一个复核人,才是真正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那么,如果有复核人时,开票人与复核人能不能是同一个人呢有人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否则复核就没有意义了。谁说不能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法无禁止就是可为。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总比只开票不复核要好一点点吧。这是企业自己的事。那么,如果没有复核人,或者复核人与开票是同一个人,能不能说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内控缺失呢显然,谁也不能仅凭发票上的复核问题,就能判定企业内控缺失。开发票并不是天大的事,要不要复核,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这类问题,如果掌握了规则,就会感觉问得莫名其妙。但这类无厘头的东西,往往能够引起大家的呼应,我认为,主要是大家对于税务规则、尤其是其中发票规则认识的缺失,才会听风就是雨。如果掌握了规则,知道纳税和开票是怎么一回事,胸中就会有数。遇事当然可能还会拿不准,此时再多问问,听一听正反双方的观点和理由,你甚至都可以评论他们的对错了。所以,把握规则是成为税务会计的真正基础。
开票人和复核人必须是同一人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票管理办法》(587号令)及其实施细则,都没有提出复核的要求。就是说,如果不复核,完全是合法的。当然,复核了,貌似也不算违法,因为也没有不准复核的规定。专票认证不涉及复核人的填写,填不填都能通过。有疑问的只能是查账的稽查。如果哪位税务检查人员提出,发票没有写“复核人”,违规!纳税人最简单的回答就是:“对方说开票后根本就没有复核,自然没有复核人。”谁能说这张发票违规违哪个规明明没有复核人,却造假填一个复核人,才是真正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那么,如果有复核人时,开票人与复核人能不能是同一个人呢有人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否则复核就没有意义了。谁说不能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法无禁止就是可为。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总比只开票不复核要好一点点吧。这是企业自己的事。那么,如果没有复核人,或者复核人与开票是同一个人,能不能说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内控缺失呢显然,谁也不能仅凭发票上的复核问题,就能判定企业内控缺失。开发票并不是天大的事,要不要复核,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这类问题,如果掌握了规则,就会感觉问得莫名其妙。但这类无厘头的东西,往往能够引起大家的呼应,我认为,主要是大家对于税务规则、尤其是其中发票规则认识的缺失,才会听风就是雨。如果掌握了规则,知道纳税和开票是怎么一回事,胸中就会有数。遇事当然可能还会拿不准,此时再多问问,听一听正反双方的观点和理由,你甚至都可以评论他们的对错了。所以,把握规则是成为税务会计的真正基础。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协议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协议必须包含哪些内容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开发票收款人必须要填写审核人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汇票的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收取票据款项者。任何人都可以是银行汇票的收款人,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当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所以收款人在通常情况下都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当事人 实践中商业汇票的收款人都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因为我国的票据法规定出票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而作为出票人的相对人的收款人就必然是该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由于商业汇票除了具有远期付款的信用外,还有担保和融资的功能,一旦需要当事人兑现担保责任,必然要以真实的资金支付,在市场行为中通常只有买卖合同可以使交易的财产增值,所以《支付结算办法》第83条规定,银行在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签订传动带协议之前,须审查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由此可见商业汇票的收款人须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的规定,是立法时从远期信用和融资角度安全考虑的,当前市场交易形式多有变化,只要不涉及担保和融资的即期汇票,用于非买卖合同当是合理,实践中也一定会出现。收款人的名称一旦记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改变或者修正,如果确有错误,只能由出票人重新签发一张票据,才能行使提示付款的权利。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因为打架斗殴被行政处罚了,我想问一下那个行政处罚必须审核吗?谢谢
[律师回复] 您好!你咨询的关于行政处罚必须审核吗,律师告诉你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是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是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该条第二款则规定了集体讨论程序,就是“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该条增加的第三款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含义:
一是执法人员在办理一般程序的案件时,“审核”是执法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的必经程序,即使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终结报告进行了“审查”,但是未经过“审核”程序,则不能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明确规定了首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非首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仍然可以从事“审核”工作。由此可见,“审核”已作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前置条件,行政执法机关如果不经过这一法定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但是,修改后的《行政处罚法》关于案件“审核”的这一规定明显过于原则和笼统,除了对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明确了基本条件外,对于审核内容、审核范围、审核流程、审核机构等一系列问题都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如果“审核”只是流于形式,审核人员只是应付了事,则根本无法实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建成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立法宗旨。
综上所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这项工作之前,必须提前通过国家的考试获得从事工作的资格,获得资格之后进入相应的行政部门之后,在面对已作出的行政处罚时,要严格审理该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处罚程度是否相对于现实较为合理。
离婚起诉书必备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起诉书必备的内容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书有哪些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时所送交人民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的时间。
二、离婚书范本
离婚书范文
原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姓名)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房子的具体地址)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自身情况撰写)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
人:×××
××××年××月××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1、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2、具体的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和休息休假。3、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基本信息。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开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必须不同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票管理办法》(587号令)及其实施细则,都没有提出复核的要求。就是说,如果不复核,完全是合法的。当然,复核了,貌似也不算违法,因为也没有不准复核的规定。专票认证不涉及复核人的填写,填不填都能通过。有疑问的只能是查账的稽查。如果哪位税务检查人员提出,发票没有写“复核人”,违规!纳税人最简单的回答就是:“对方说开票后根本就没有复核,自然没有复核人。”谁能说这张发票违规违哪个规明明没有复核人,却造假填一个复核人,才是真正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那么,如果有复核人时,开票人与复核人能不能是同一个人呢有人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否则复核就没有意义了。谁说不能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法无禁止就是可为。自己开票自己复核,总比只开票不复核要好一点点吧。这是企业自己的事。那么,如果没有复核人,或者复核人与开票是同一个人,能不能说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内控缺失呢显然,谁也不能仅凭发票上的复核问题,就能判定企业内控缺失。开发票并不是天大的事,要不要复核,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这类问题,如果掌握了规则,就会感觉问得莫名其妙。但这类无厘头的东西,往往能够引起大家的呼应,我认为,主要是大家对于税务规则、尤其是其中发票规则认识的缺失,才会听风就是雨。如果掌握了规则,知道纳税和开票是怎么一回事,胸中就会有数。遇事当然可能还会拿不准,此时再多问问,听一听正反双方的观点和理由,你甚至都可以评论他们的对错了。所以,把握规则是成为税务会计的真正基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