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部分需要侵权人赔偿,不应将原告已通过医保报销的医疗费从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中予以扣除。
关于社保部分已经报销的部分,可在法院生效判决作出后,侵权人履行完赔付义务后,由社保部门以不具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第三人不支付”这一前提条件为由向受害人直接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医保报销部分需不需要赔偿
在涉及医疗费用报销的诉讼案件中,若医疗费用已经得到了医保的部分补偿,则不应该将此部分从被告需承担的赔偿金额之中进行扣除。以下是几个明确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情况:
(一)根据法律法规,这些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支付保障的费用;
(二)如果责任确实属于第三方,那么这部分费用也应由第三方承担;
(三)当公共卫生负担这些费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不会提供支付支援;
(四)如果当事人在外境接受治疗,那么相应的医疗费用也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保报销部分需要侵权人赔偿,不应将原告已通过医保报销的医疗费从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中予以扣除。
关于社保部分已经报销的部分,可在法院生效判决作出后,侵权人履行完赔付义务后,由社保部门以不具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第三人不支付”这一前提条件为由向受害人直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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