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前的财产转账是否还能追回
离婚前的财产转移能否被追讨回来主要依赖于这笔款项的法律性质界定,假如它被明确认定为借贷性质,那么相关方当然有权提出索回请求。
然而,若该笔金额被确认为赠予性质,根据通用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被索回的,除非出现某些特殊状况。
具体而言:
1.关于借贷问题,相关主体应该在还款期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年以内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这个时限,就可能导致诉讼时效过期,以致无法赢取官司;
2.在赠予环节,当受赠者已经明确表示接受馈赠之后,赠予关系就此成立,再想要索回已经成为现实的财产显然变得困难重重,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赠与人仍然有权力宣布废除赠予: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负有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却没有恪守责任;
(3)不遵守赠与合约中约定的义务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赠与人的废止权只有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晓废止事项之日起一年内能够行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婚前财产在婚后并非必然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无论婚姻关系是否长期持续,都不会自动转变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然而,如当事人能就此达成新的约定,则该情况将作出特别处理。在此情况下,由婚姻关系产生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处于有效期间之内,双方所得之财产;而婚前财产,即是在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前,由任何一方获得的财产。因此,夫妻双方有权自行协商决定,将婚前财产划分为个人所有、共同所有或是部分个人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前的财产转移能否被追讨回来主要依赖于这笔款项的法律性质界定,假如它被明确认定为借贷性质,那么相关方当然有权提出索回请求。
然而,若该笔金额被确认为赠予性质,根据通用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被索回的,除非出现某些特殊状况。
具体而言:
1.关于借贷问题,相关主体应该在还款期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年以内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这个时限,就可能导致诉讼时效过期,以致无法赢取官司;
2.在赠予环节,当受赠者已经明确表示接受馈赠之后,赠予关系就此成立,再想要索回已经成为现实的财产显然变得困难重重,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赠与人仍然有权力宣布废除赠予: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负有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却没有恪守责任;
(3)不遵守赠与合约中约定的义务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赠与人的废止权只有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晓废止事项之日起一年内能够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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