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开庭几次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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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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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劳动仲裁需开庭几次

一、劳动仲裁需开庭几次

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二、劳动仲裁需要出庭吗

在劳动仲裁中,当事人具有重要地位,但他们并非必须亲自出席本场仲裁程序,亦可委派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代为表达意见和主张。在所有仲裁案件中,作为劳动争议主角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自然地成为了“劳动仲裁当事人”。当申请人成功接收到仲裁庭向其发出的书面通知后,若逾期不出席法庭,或未经授权擅自退席的话,都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了自己的申诉权利,仲裁庭将按照撤诉处理;而针对此种情况,被申请人如能提出合理理由,仲裁庭可适当考虑并做出相应安排,以确保维护双方立场的公正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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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作为劳动者应该了解,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双方利益都有保障,同时它也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就会有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双方如果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起争议,可以请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劳动仲裁已经开完庭的,就不需要二次开庭;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去当地。劳动仲裁的庭审程序与的庭审程序基本是一致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四十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了: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说明,但实践中,劳动关系仲裁已经开庭过的,一般不会再次开庭。如果劳动争议双方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到,进入诉讼流程。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未与用人单位签认劳动合同的,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应尽量将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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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
劳动仲裁已经开完庭的,就不需要二次开庭;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去当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的庭审程序与法院的庭审程序基本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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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工伤仲裁开庭多久能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是会作出裁判的。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对于开庭审理的次数,在法律上并无具体规定,应由仲裁庭根据具体的审理情况来确定。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一般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到六十日内结束。所以,一般情况下,经二次庭审后,仲裁委员会都会作出裁决了,但如果情况特殊的,也可能需要再次进行庭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二)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五)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第四十八条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就该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先行出具调解书。当事人对先行裁决不服的,可以依照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仲裁开庭后还要开次庭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等到鉴定报告出来后再开庭;也可能本次开庭后,经仲裁庭调解无效后,仲裁庭将择期作出裁决。或者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和解,仲裁庭将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签收后,即行生效。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一、第三十七条
1、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2、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二、第四十二条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2、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3、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4、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三、第四十三条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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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几次
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因此,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此外,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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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等到鉴定报告出来后再开庭;也可能本次开庭后,经仲裁庭调解无效后,仲裁庭将择期作出裁决。或者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和解,仲裁庭将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签收后,即行生效。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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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2、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二、第四十二条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2、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3、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4、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三、第四十三条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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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仲裁开庭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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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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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调解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3)审限(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l5日逾期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4)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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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开庭后几天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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