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依法提出请求:
在被强制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合法代表人、家属,有权利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获取保释担保的申请。
而当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时,他们所雇佣的律师同样也有资格为其申请获得保释担保的机会。
2.相应的批准机构进行决策:
收到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之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应该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相关请求的答复。
3.积极履行责任:
负责具体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部门是公安机关,尽管如此,律师、家人及任何与被关押者相关的人仍然具有合法权益,可以积极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办理取保候审后如何收监
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若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身陷囹圄,面临被司法机关逮捕的风险。
然而,关于他们最终是否需要入狱服刑,这取决于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后所做出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最终无法判处实际刑罚或者无需入狱服刑。但是,取保候审的确存在着一些适用的前提条件,通常只有那些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犯罪嫌疑人才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1.依法提出请求:
在被强制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合法代表人、家属,有权利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获取保释担保的申请。
而当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时,他们所雇佣的律师同样也有资格为其申请获得保释担保的机会。
2.相应的批准机构进行决策:
收到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之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应该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相关请求的答复。
3.积极履行责任:
负责具体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部门是公安机关,尽管如此,律师、家人及任何与被关押者相关的人仍然具有合法权益,可以积极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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