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后财产分配应如何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面对已故配偶的共同财产,健在配偶将获得一半,另一半按遗嘱(如有)或法定程序分配。倾向于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得到更多照顾;主要赡养者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通常分得较多。不尽赡养义务的有能力继承人可能无权或少得遗产。
配偶去世后财产分配应如何进行

一、配偶去世后财产分配应如何进行

在此情形下,我们首先需要对已故配偶的共同财产作出合理的划分,通常遵循的准则是将这部分财产平均地分配给在世的一方以及死者的另一半。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那一半,将归属至仍健在的配偶名下;

而剩下的另外一半财产,则作为已逝一方的遗赠进行分配。

若先前已经准备好立下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依据这份遗嘱来进行财产分配。

反之,如果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么便会根据法定程序来进行遗产分配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在生活上存在着实际困难且缺少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进行遗产分配的过程中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那些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曾经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过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应当获得更多的份额。

然而,如若有扶养能力并且拥有可供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的时候,他们将无法获得任何财产,甚至可能面临少得甚至分文不得的困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配偶去世后如何追讨债务

在配偶离世之后,对于债务的清理与索要工作通常由继承人全权负责。在此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准确地确定出可以继承的资产范围,随后便可在这个范围之内对所有的债务进行清算与偿还。若所继承的遗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继承人仅需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即可。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继承人应以其所获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进行清偿。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如有自愿偿还意愿的,则不受此限制。”这就意味着,继承人并无义务使用自己的私人财产去偿还那些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此情形下,我们首先需要对已故配偶的共同财产作出合理的划分,通常遵循的准则是将这部分财产平均地分配给在世的一方以及死者的另一半。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那一半,将归属至仍健在的配偶名下;

而剩下的另外一半财产,则作为已逝一方的遗赠进行分配。

若先前已经准备好立下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依据这份遗嘱来进行财产分配。

反之,如果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么便会根据法定程序来进行遗产分配。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在生活上存在着实际困难且缺少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进行遗产分配的过程中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那些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曾经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过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应当获得更多的份额。

然而,如若有扶养能力并且拥有可供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的时候,他们将无法获得任何财产,甚至可能面临少得甚至分文不得的困境。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配偶去世后财产分配应如何进行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5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78****377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950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725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配偶去世婚前财产如何去进行分配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配偶去世婚前财产如何去进行分配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咨询一下配偶去世婚前财产怎么进行分配
[律师回复] 配偶去世的,如果在配偶在世时,夫妻双方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将夫婚前财产分割,属于去世一方的财产自动属于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相应的继承;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则去世一方的婚前财产自动进入遗产继承程序进行遗产分配。
遗产分配时,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法定继承的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请问一下关于配偶去世婚前财产如何去进行分配
[律师回复] 配偶去世的,如果在配偶在世时,夫妻双方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将夫婚前财产分割,属于去世一方的财产自动属于遗产;
由继承人进行相应的继承;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则去世一方的婚前财产自动进入遗产继承程序进行遗产分配。
遗产分配时,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法定继承的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配偶去世婚前财产怎么去进行分配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配偶去世婚前财产怎么去进行分配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配偶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配偶去世,遗产怎么分配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外地户籍配偶,但是京籍配偶去世,结婚1年多还能户籍进京吗
[律师回复] 外地一方要想入户北京必须年满45周岁,结婚10年以上北京目前的婚姻政策是: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北京户口,且是硕士学历的,另一方七年后可投靠北京户口的一方,即可有北京户口。但硕士以下学历的不能将配偶的户口带入北京。另外,子女的户口,根据北京的户口政策,孩子出生以后,户口会上在妈妈的户口上,也就是说你将来的孩子会跟你的北京户口。另外户口本来就不太重要了,只要孩子是北京户口,没有后顾之忧就行了。至于老公,是不是北京户口,影响不大。将来户口放开了,就不会这么严了。或者过几年户籍制度改革,说不定就能带过来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办理市外迁入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日期: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配偶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配偶去世,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配偶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配偶去世,遗产如何分配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是再婚,结婚五年了。老公不幸出了车祸,我们结婚的时候有一套房子,像这种,配偶死了再婚财产如何分配呢?
[律师回复]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配偶去世后财产分配应如何进行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