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责任认定书签字后能复议吗
交通责任认定书签字后不能复议。
1、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一种证据,不是行政行为。
2、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责任认定书必须双方到场吗
通常而言,交通事故责任鉴定需当事双方出面参与;
然而,若有一方缺席,亦可据此做出相应的事故责任评估。在责任认定决定后的赔偿环节中,若当事人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并经各方共同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必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的十日之内提交书面调解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责任认定书签字后不能复议。
1、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一种证据,不是行政行为。
2、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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