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关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所需的具体材料方面,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供您参考与准备(注意:
请确保您准备齐全所有要求的材料):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请务必盖有贵公司的公章(若为个人申请则无需盖章),申请表格上附加一张申请人最近拍摄的一寸彩色照片;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4.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初诊病例、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完整有效的复印件;
5.受伤害部位5寸彩色照片两张(在拍照时,将身份证放于受伤害部位旁一同合影留念)。
此外,若是待伤情稳定之后一年内申请复查鉴定的情况下,还需提供首次鉴定得出的结论复印件。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二、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性吗
首先,需明确的是,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限通常在三个月上下浮动。其次,对于涉及到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事宜,一般在工伤医疗期限宣告结束后方才展开实施,但若医疗期间尚未覆盖完全却仍为工伤职工的病情划定到了相对稳定的阶段,那么此类状况下的伤残等级鉴定工作亦可纳入处理范围。另外,由于个体差异和对人体的不同损伤程度导致其留下的致残影响存在巨大差异,医疗期限的设定自然也会相应调整,故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最佳时机也会因人而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关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所需的具体材料方面,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供您参考与准备(注意:
请确保您准备齐全所有要求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请务必盖有贵公司的公章(若为个人申请则无需盖章),申请表格上附加一张申请人最近拍摄的一寸彩色照片;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4.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初诊病例、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完整有效的复印件;
5.受伤害部位5寸彩色照片两张(在拍照时,将身份证放于受伤害部位旁一同合影留念)。
此外,若是待伤情稳定之后一年内申请复查鉴定的情况下,还需提供首次鉴定得出的结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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