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最高不能超过几年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管制最高不超过几年
管制,作为一种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措施,其适用期限通常为三个月至两年之间;当多宗犯罪行为合并进行惩罚时,其最高法定限制为三年。此项制度的核心理念在于,不对罪犯实行拘禁,而是通过对其施加一定程度上的自由限制,从而实施社区矫正计划。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虽然不会被投入监狱监禁,但仍需遵守相关规定,留在原来的工作岗位或者居住地区从事相应的工作或者劳动。在此过程中,他们应与其他同行业工作者享有同等的报酬待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管制的刑期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因审判之前的原因而导致罪犯被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都可以折算成相应的两天刑期。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