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与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效力如何
对于自然人与企业之间所签署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失效的。
这主要源于在执行建筑工程的承包人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
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建筑行业的从业资质认证。
简而言之,唯有拥有建筑从业资质的单位方可承担工程项目的承包任务,至于个人层面,则无法作为建筑施工合同的承包方。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个人与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个体与公司所签订之居间合约,在特定条件下是具备合法有效性的。
然而为此类合约的效力于法有据,需严格遵循如下四大必备条件:
1、主体条件:双方签约者应拥有完备的缔约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表达的真实性:签约各方需对签署内容展现出真实且清晰的理解,无欺诈或误导之情事;
3、法规遵循:该合约所涉及的内容、程序和正式形式等要素,都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文;
4、其它必要条件:例如合约文本一致性如何保障、各项权益损害责任追究制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自然人与企业之间所签署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失效的。
这主要源于在执行建筑工程的承包人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
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建筑行业的从业资质认证。
简而言之,唯有拥有建筑从业资质的单位方可承担工程项目的承包任务,至于个人层面,则无法作为建筑施工合同的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