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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能否顺延
当正在处于哺乳期的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劳动合同应该延续到哺乳期结束为止,而不被允许当即终止。
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恰逢这位女员工正值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时期,那么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再度予以延长,直到上述特定情况全部消失方可正式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谈续签会有什么后果
若超过规定时限未能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员工支付每月两倍的薪酬作为补偿。
另外,对于在该用人单位持续服务长达十年之久的劳动者来说,除非他们主动申请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有责任与他们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当正在处于哺乳期的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劳动合同应该延续到哺乳期结束为止,而不被允许当即终止。
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恰逢这位女员工正值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时期,那么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再度予以延长,直到上述特定情况全部消失方可正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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