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的立案要件如下:
1.销售数额达到人民币伍万元及以上的;
2.未予实际售卖,其货值价值已经达到了人民币拾伍万元及以上的;
或者是虽然销售数额并未超过人民币伍万元,然而已实现的销售数额和尚未售出的货物价值总计已经达到了人民币拾伍万元及以上的情况下。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假冒注册商标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在关于制造和销售涉嫌仿冒商标商品的法律程序中,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预计将被判处管束、拘役或单独的附加刑法者;预计将承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处于妊娠期的嫌疑犯;以及其被拘留状况下证据并不符合逮捕标准的犯罪嫌疑人等均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的立案要件如下:
1.销售数额达到人民币伍万元及以上的;
2.未予实际售卖,其货值价值已经达到了人民币拾伍万元及以上的;
或者是虽然销售数额并未超过人民币伍万元,然而已实现的销售数额和尚未售出的货物价值总计已经达到了人民币拾伍万元及以上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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