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8-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两至八周岁的孩子抚养权依据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有利于孩子成长和社会福利为原则裁决;八周岁以上孩子,其真实意愿将被充分考虑在抚养权决定中。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子女年纪尚未达到两周岁,则应该由母亲全责照顾监护;

至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其抚养权的分配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规定,以遵循对社会福利越有益处、越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倘若孩子已经抵达八周岁之龄,那么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应充分尊重孩子本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限是多久

离婚程序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期限通常设定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然而,如果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他们的父母可以考虑停止向他们支付抚养费。

然而,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若出现了法定的情形并且他们的父母仍然具有给付能力,那么他们的父母还需要继续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子女年纪尚未达到两周岁,则应该由母亲全责照顾监护;

至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其抚养权的分配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规定,以遵循对社会福利越有益处、越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倘若孩子已经抵达八周岁之龄,那么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应充分尊重孩子本人的真实意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8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免除抚养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协议,约定孩子归一方,从此各不相干。未抚养孩子一方能否以此来拒绝承担抚养费以及其他抚养义务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如果两人签订的协议中,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应是无效的。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不能以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的权利而免除其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子女由谁抚养?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2、对于哺乳期后的子女,即2周岁以上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当随何方生活,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发生争议的,法院应当依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决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不依单方意志为转移,需要以子女的成长和利益为依归。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权问题,抚养权争议,抚养权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何解决? 一、同居子女归谁抚养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后的子女由谁抚养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已满10周岁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同居子女的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双方也可以协商选择其他支付方式。抚养费的金额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抚养抚养权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 ( 2)尚在校就读的,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育费的给付期限,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有固定收入的、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第八条规定。第十条规定。有特殊情况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抚育费应定期给付。第九条规定,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但经查实、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无固定收入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第十二条规定; (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第是一条规定,不予准许,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根据《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孩子抚养权归属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子女抚养法律规定是什么?
子女抚养法律规定中,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作为另一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责任。如果双方对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当然,抚养权确定后,当发生法定情形,也是可以变更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抚顺市离婚抚养费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
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
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几条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变更抚养权,子女抚养权是什么,子女抚养权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方式: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由人民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要求人民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