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受贿罪由谁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十九条明文规定,普通刑事案件的调查与侦缉工作常交由国家公安机关执行负责。然而,若在诉讼程序行使法律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发觉涉及司法职员利用职权行为,侵犯公民权益并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事件,则可由该检察机关自行立案展开侦查工作。除此之外,针对公安机关所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如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并且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后,亦可由检察机关自行立案进行侦查。至于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处理。因此,贪污受贿罪的调查与侦缉工作既可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可在特定情况下由检察机关自行立案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贪污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刑法中关于贪污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贪污公款或接受贿赂的金额在人民币3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应被视为“数额较大”,依照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贪污或受贿金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则属于“数额巨大”范畴,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当贪污或受贿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按照法律规定,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十九条明文规定,普通刑事案件的调查与侦缉工作常交由国家公安机关执行负责。然而,若在诉讼程序行使法律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发觉涉及司法职员利用职权行为,侵犯公民权益并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事件,则可由该检察机关自行立案展开侦查工作。除此之外,针对公安机关所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如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并且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后,亦可由检察机关自行立案进行侦查。至于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处理。因此,贪污受贿罪的调查与侦缉工作既可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可在特定情况下由检察机关自行立案进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