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有几个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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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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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的核心要素包括故意实施盗窃行为和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该罪名适用于盗窃金额达标或涉及多次、入室、持械、扒窃等特定情形。简言之,盗窃罪的成立需满足主观上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双重条件。
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有几个

一、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有几个

关于盗窃罪这一犯罪类型,我们需要关注其主体构成要件当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非法占有意图以及故意行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盗窃公私财产的行为,只要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诸如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特定情况,都将被视为构成了盗窃罪。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至少应当包含对于盗窃行为的故意以及对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主观要件包括什么

(一)主体要素:本罪的主体范围广泛,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二)主观构成: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备明显的故意心态,并且其犯罪意图主要指向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

(三)客体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集体或个人合法拥有的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四)客观事实: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进行盗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盗窃罪这一犯罪类型,我们需要关注其主体构成要件当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非法占有意图以及故意行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盗窃公私财产的行为,只要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诸如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特定情况,都将被视为构成了盗窃罪。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至少应当包含对于盗窃行为的故意以及对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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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有几个
根据中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的核心要素包括故意实施盗窃行为和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该罪名适用于盗窃金额达标或涉及多次、入室、持械、扒窃等特定情形。简言之,盗窃罪的成立需满足主观上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双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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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的主观意图,一个人是否有主观意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他人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也应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在主人的店里出售物品的雇员在现实中监视。埋藏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的物品。但有时也有这种情况,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犯罪。被人抛弃的财物归先占者所有。占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应退还给国家或集体,一般不构成犯罪、控制、出售的物品,仓库管理员领取的库存品,旅客借用旅馆的电视等,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处分的财物。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以盗窃罪论处。《文物保护法》规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隐藏物不是无主物。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盗掘墓葬,盗取财物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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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有几个
根据中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的核心要素包括故意实施盗窃行为和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该罪名适用于盗窃金额达标或涉及多次、入室、持械、扒窃等特定情形。简言之,盗窃罪的成立需满足主观上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双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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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有盗窃的主观意图,另一个人是否负主观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他人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也应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在主人的店里出售物品的雇员在现实中监视。埋藏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的物品。但有时也有这种情况,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犯罪。被人抛弃的财物归先占者所有。占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应退还给国家或集体,一般不构成犯罪、控制、出售的物品,仓库管理员领取的库存品,旅客借用旅馆的电视等,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处分的财物。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以盗窃罪论处。《文物保护法》规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隐藏物不是无主物。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盗掘墓葬,盗取财物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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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主观认定有几种
在对盗窃犯罪进行定性分析时,主要看两点。一是动机,必须是出于非法占有,就是说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还想占为己有。二是心态,得有明确的故意,就是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别人的财物被非法侵占,还主动去做,积极促成后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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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没有盗窃的主观意图另一个人负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他人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也应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在主人的店里出售物品的雇员在现实中监视。埋藏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的物品。但有时也有这种情况,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犯罪。被人抛弃的财物归先占者所有。占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应退还给国家或集体,一般不构成犯罪、控制、出售的物品,仓库管理员领取的库存品,旅客借用旅馆的电视等,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处分的财物。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以盗窃罪论处。《文物保护法》规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隐藏物不是无主物。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盗掘墓葬,盗取财物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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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对象为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所谓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是指古代人类、古代脊椎动物的遗体、遗物或者遗迹埋藏地下因年代久远而变成的跟石头一样的物品。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对研究古人类、古生物的起源和进化,古人类、古生物生存环境的变迁和演变,以及人类文明发展和进步的历史,地层年代的确定等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其数量极其有限,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应视为文物加以保护。至于脊椎动物,则是指有脊椎骨的动物,属于脊索动物的一个亚门。此类动物体形左右一般对称,具有头、躯干、尾3个部分,其中躯干部分又被横膈膜分成胸部及腹部,有比较完善的感觉器官、运动器官和高度的神经系统,包括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和哺乳动物5大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所谓盗掘,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私自挖掘。其具体的行为方式可多种多样,有的表现为秘密的,有的则是明火执仗地公开进行掘取;有的是单个人进行,有的则是共同掘取;等等。至于是否在盗掘中使得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受到严重破坏,则并不影响本罪成立,行为人在客观上只要实施了盗掘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古人类化石或者古脊椎动物化石而仍决意盗掘。所谓明知道,既包括确知,即确实知道是古人类化石或者古脊椎动物化石,又包括可能知,即知道所盗掘的可能是古人类化石或古脊椎动物化石。至于行为人盗掘的目的,一股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当然亦不能排除行为人还可以有其他目的、如为了侵占古人类化石或者古脊椎动物化石所在的土地,为毁损、破坏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等等。
主观的构成要素和客观的构成要素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沦处。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抗税罪与偷税罪的根本区别。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身体实施袭击或者使用其他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里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如手持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根据本条,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当然,根据本法第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不是以上述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的,而是以诸如不能成立的各种理由为借口进行或者只是消极地不缴纳税款等,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从本条的立法精神以及抗税罪和偷税罪的联系来看、抗税罪的主体应与偷税罪的相同,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单位犯本罪的,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主观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则不构成抗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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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观故意是否构成盗窃罪
没有主观的故意是不构成盗窃罪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无主观故意是否构成盗窃罪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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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和构成要件的关系主观与客观的构成要素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沦处。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抗税罪与偷税罪的根本区别。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身体实施袭击或者使用其他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里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如手持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根据本条,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当然,根据本法第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不是以上述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的,而是以诸如不能成立的各种理由为借口进行或者只是消极地不缴纳税款等,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从本条的立法精神以及抗税罪和偷税罪的联系来看、抗税罪的主体应与偷税罪的相同,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单位犯本罪的,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主观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则不构成抗税罪。
主观构成要件与客观构成要素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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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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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从本条的立法精神以及抗税罪和偷税罪的联系来看、抗税罪的主体应与偷税罪的相同,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单位犯本罪的,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主观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则不构成抗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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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确立需满足四要素:侵害国家及个人财产所有权,实施盗取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社会公众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行为人对盗窃有直接故意。根据法律,盗窃罪将视情节轻重被判处不同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及没收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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