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赃款如何追缴

最新修订 | 2024-08-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集资诈骗案中的非法所得赃款必须依法追缴。流程包括:公安机关调查赃款去向,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进行追缴。若赃款已流失,可能通过民事途径挽回。追回的赃款应归还受害者或上缴国库,严禁私自挪用处理。
集资诈骗罪赃款如何追缴

一、集资诈骗罪赃款如何追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所获非法资产必须严格执行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法律规定。

集资诈骗这一特定案件类型中,赃款无疑是犯罪分子所获取的非法财产,因此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追缴。

赃款追缴过程的详细步骤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首先由公安机关启动调查程序,明确赃款的流向以及资产所有人的身份;

随后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法手段,紧接着对赃款进行正式的追缴工作。

如遇到赃款已经被转移甚至已经被个人挥霍掉的情况,有可能需借助民事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进行挽回。

最终,经追缴得来的赃款需按照规定还给被害者们,或是上交给国家财政部门,任何擅自挪用或者私自处理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集资诈骗罪追诉期是几年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然而,如若在二十年后仍决定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受理相关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下,将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所获非法资产必须严格执行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法律规定。

在集资诈骗这一特定案件类型中,赃款无疑是犯罪分子所获取的非法财产,因此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追缴。

赃款追缴过程的详细步骤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首先由公安机关启动调查程序,明确赃款的流向以及资产所有人的身份;

随后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法手段,紧接着对赃款进行正式的追缴工作。

如遇到赃款已经被转移甚至已经被个人挥霍掉的情况,有可能需借助民事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进行挽回。

最终,经追缴得来的赃款需按照规定还给被害者们,或是上交给国家财政部门,任何擅自挪用或者私自处理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集资诈骗罪赃款如何追缴
一键咨询
  • 142****1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3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集资诈骗罪赃款如何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集资诈骗案中的非法所得赃款必须依法追缴。流程包括:公安机关调查赃款去向,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进行追缴。若赃款已流失,可能通过民事途径挽回。追回的赃款应归还受害者或上缴国库,严禁私自挪用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罪,已经判刑半年了,可以追缴赃款吗
[律师回复] 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赃款赃物的性质应由认定。赃款赃物依附于违法犯罪行为。它与犯罪主体实施的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联系。物品、金钱本身并不具有“赃”的性质。谓之赃,是因为它是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主体合法的财产权利的产物,而又存在于诉讼程序中。如果处于诉讼之外无所谓为赃。既然赃款赃物与犯罪行为互为因果,不能分离,那么,只有被裁判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钱物才称之为真正意义的赃款赃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集资诈骗罪赃款如何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集资诈骗案中的非法所得赃款必须依法追缴。流程包括:公安机关调查赃款去向,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进行追缴。若赃款已流失,可能通过民事途径挽回。追回的赃款应归还受害者或上缴国库,严禁私自挪用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罪,出来后,家里向家人发了追缴赃款
[律师回复] 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赃款赃物的性质应由认定。赃款赃物依附于违法犯罪行为。它与犯罪主体实施的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联系。物品、金钱本身并不具有“赃”的性质。谓之赃,是因为它是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主体合法的财产权利的产物,而又存在于诉讼程序中。如果处于诉讼之外无所谓为赃。既然赃款赃物与犯罪行为互为因果,不能分离,那么,只有被裁判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钱物才称之为真正意义的赃款赃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资诈骗罪赃款追缴如何强化?
为让受害者降低损失,严力打击非法集资类活动,要用好三个对策来强化非法集资款的追缴。1、界定赃款范围。2、确定追缴主体。3、厘清法律关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罪的追赃怎么追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如何追赃 一、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债骗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二、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人返还。 三、诈骗人主动退赃。 相关法律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怎么做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诈骗罪怎么追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如何追赃 一、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债骗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二、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人返还。 三、诈骗人主动退赃。 相关法律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怎么做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诈骗罪怎样追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如何追赃 一、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债骗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二、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人返还。 三、诈骗人主动退赃。 相关法律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怎么做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集资诈骗罪追赃吗
针对赃物及其来源,我们将采取坚决行动,全面追缴非法所得,并深入调查其来源。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每一笔赃款赃物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追缴赃款该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追缴赃款该怎么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追缴赃款如何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财产刑的执行是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
二、相关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林某因伙同某法官非法认定驰名商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继续追缴赃款直至400万元。在该案侦查及审理阶段,林某自行上缴赃款68万元,尚余300余万元未予追缴。判决生效后,对于该赃款的追缴是否由自行执行,存在不同意见。
关于本案能否立案强制执行,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可以立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8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执行。本案关于继续追缴李某非法所得400万元涉及财产内容,可以由刑事审判庭审查后移送执行部门立案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不能立案受理。关于刑事判决财产刑的强制执行,只有判处罚金、没收财产两项刑罚,在没有履行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继续追缴非法所得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不属强制执行内容。
【法律解读】
首先,追缴赃款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财产刑,无法直接依据判决财产罚的行使强制执行。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8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执行,但该规定突出的重点不在于泛指所有的涉及财产内容的都可以执行,而在于规范刑事案件执行的地域管辖,综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强制执行内容的规定分析,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强制执行仅限于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两项。
其次,追缴赃款赃物本身具有强制力。追缴赃款赃物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侦查、提起公诉、审判财产类犯罪案件过程中对赃款赃物进行核实、确认、查明去向并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予以追缴退赔或上缴国库的司法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追缴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并将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发还给被害人。但是,这些司法机关的追缴、发还行为都是针对司法机关已经掌控的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追缴退赔是有针对性的,只能对被告人内容和去向明确的非法所得采取追缴措施,不能查封、扣押被告人或其他人的合法财产。且追缴赃款赃物的实施还具有时间性,因为追缴赃款赃物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其强制执行效力只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能延伸适用于审判结束后。
再次,最高人民在执行规定的
第二条中对何种法律文书可以作为执行依据予以了明确列举,其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
(1)人民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6)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据此,刑事追缴判决有别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属于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的范畴。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执行。审判阶段,由人民执行。刑事判决生效后,赃款尚不追缴到位,由刑事审判机构移送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执行机构可以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刑事判决内容。最高关于刑事裁决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规定第八条人民可以向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有关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可以根据不同情形要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赃款的范围:所谓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在实践中,认定赃款赃物时必须将其范围严格限定在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之内,不得与行为人其他财产相混淆。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可以是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的标的,但决不能够成为追缴的对象。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生效的裁决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人民对其管辖的刑事案件作出的裁决。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后一种情况,即在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才有权利对赃款赃物进行认定,公安机关无权认定。这是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只有人民判决被告人有罪后,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才上升为罪犯的赃款赃物,即是说,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在其法律上的地位被确定为罪犯之前,其违法所得便不能够成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赃款赃物。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只使用过“物品、文件”、“存款、汇款”、“财物及其孳息”、“合法财产”等字眼,在人民审判判决后才有赃款赃物的说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资诈骗罪追赃吗
针对赃物及其来源,我们将采取坚决行动,全面追缴非法所得,并深入调查其来源。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每一笔赃款赃物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诈骗罪已经入狱半年了法院能追缴赃款吗
[律师回复] 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赃款赃物的性质应由认定。赃款赃物依附于违法犯罪行为。它与犯罪主体实施的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联系。物品、金钱本身并不具有“赃”的性质。谓之赃,是因为它是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主体合法的财产权利的产物,而又存在于诉讼程序中。如果处于诉讼之外无所谓为赃。既然赃款赃物与犯罪行为互为因果,不能分离,那么,只有被裁判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钱物才称之为真正意义的赃款赃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集资诈骗罪赃款如何追缴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