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客体错误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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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抢夺罪中的“客体错误”指的是行为人意图抢夺财物,但实际侵犯的是人体或其他非财产性物品,如国家机关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夺罪的对象必须是公私财物。若侵犯对象非财物,则不构成抢夺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构成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罪。若行为不满足任何犯罪构成要件,则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应深入分析具体案情,依法定罪量刑。
抢夺罪客体错误怎么判

一、抢夺罪客体错误怎么判

抢夺罪“客体错误”这一现象,主要表现为实施抢夺行为的目的或旨意与所针对的对象存在证立不充分的情况。

举例来说,行为人本欲对他人财物施以非法侵占,然而在行动过程中所实质侵犯的并非财物,而是人体本身或者属于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之类的非财产性物品。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的被侵害客体必须为“公私财物”。

若行为人在实施抢夺行为时,其所针对的对象并非财物,那么便不能认定其构成抢夺罪。

在司法实践中,倘若行为人意图对他人财物进行非法占有,但实际上却对人身或者其他非财物性质的物品进行了侵犯,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构成其他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等。

若行为人的行为并不满足任何一种犯罪构成要件,那么将无法对其实施刑事追责

因此,对于涉及到抢夺罪“客体错误”的案件,我们应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若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反之,若行为人的行为并未满足任何一种犯罪构成要件,那么将无法对其实施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客体要什么条件

构成一项全面的抢夺犯罪必须满足以下几个主要条件:

首先,该种行为侵害了公共财产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行为人需借助于乘人不备、出其不意等手段,以公开形式使用物理力量去获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得受害者来不及进行抵抗;

最后,在主观上,行为人还需怀揣着非法占据他人财物这一明确意图。

此外,犯罪主体必须为年满16岁并且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客体错误”这一现象,主要表现为实施抢夺行为的目的或旨意与所针对的对象存在证立不充分的情况。

举例来说,行为人本欲对他人财物施以非法侵占,然而在行动过程中所实质侵犯的并非财物,而是人体本身或者属于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之类的非财产性物品。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的被侵害客体必须为“公私财物”。

若行为人在实施抢夺行为时,其所针对的对象并非财物,那么便不能认定其构成抢夺罪。

在司法实践中,倘若行为人意图对他人财物进行非法占有,但实际上却对人身或者其他非财物性质的物品进行了侵犯,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构成其他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等。

若行为人的行为并不满足任何一种犯罪构成要件,那么将无法对其实施刑事追责。

因此,对于涉及到抢夺罪“客体错误”的案件,我们应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若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反之,若行为人的行为并未满足任何一种犯罪构成要件,那么将无法对其实施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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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抢夺罪侵犯的是公共或私人财产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轻微的抢夺行为可视为盗窃,而涉及较大数额或多次抢夺则构成抢夺罪。量刑分三档,从轻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至重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若抢夺中携带武器等危险物品,则按抢劫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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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抢夺罪的客体的认证标准是什么呢?抢夺罪构成的要件都有哪些?抢夺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律师回复]
1、抢夺罪的客体
  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被害人合法所有或者持有,在所不问。其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财物必须具有能被抢走、能被移动的特点,故仅限于动产。
2、抢夺罪的客观方面
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点是:
(1).必须是公然夺取。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当着公私财物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财物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抢夺罪区别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公然,主要是针对财物持有人而言。抢夺以当着持有人的面进行为必要。如果乘持有人不在的时候,既使是不避他人,不怕被别人发现的情况下,取走其财物,仍属秘密窃取性质。
(2).抢夺是一种强力行为,因为不实施强力夺取,就不能实现财物的非法转移。但必须以不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手段为前提。这是抢夺罪区别于抢劫罪的显著标志。
3、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抢夺罪的主观方面
是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诸如:为临时急用而抢夺他人财物,用后归还的;误认他人之物为己物,或者有权取得之物,为排除已被他人占有的障碍而公然索取的;债权人声称为抵债、扣押而公然夺取债务人财物的,等等,因都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以抢夺罪定罪,只能作民事纠纷处理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所谓盗窃,即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公文、证件、印章的保管者、使用人、所有人发觉的方法暗中将公文、证件、印章取走的行为。盗窃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才能构成本罪。如果所盗窃的不是公文、证件、印章或者虽是公文、证件、印章但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亦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盗窃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治罪。
所谓抢夺,即公然夺取,是指当着公文、证件、印章所有人、保管者、使用者的面而突然夺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既可以是乘人不备,又可以是在他人有备的情况下公然夺取,如在保管人患病、中轻度醉酒减弱防护能力但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公开夺取等。公然夺取必须针对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而实施。不然,虽有抢夺行为,但不是抢夺公文、证件及印章或虽是公文、证件或印章但不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也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是构成他罪如抢夺罪、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小心将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采取措施让其随水漂流、浸湿或烧掉,亦可构成本罪。至于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概念,已在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中作过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公文、证件、印章而盗窃、抢夺或毁灭的,不能构成木罪,但可构成他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或为了招摇撞骗,或为了出卖谋利,或为了自用,等等。不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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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知道什么原因好像涉嫌一起抢夺案件 想问一下抢夺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一般地说,抢劫罪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是使被害人受到强烈的袭击,使之失去反抗能力,以任其抢走公私财物或被迫交出公私财物,犯罪嫌疑人具有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故意。而抢夺罪的强力行为则没有这种故意,而仅以夺取具公私财物为已而满足。因而其行为的强力程度低于抢劫所使用的暴力。即使抢夺时,由于用力过猛,致使被害人受伤,因为没有伤害的故意,也不能视为暴力而定抢劫罪。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预谋时,作了抢夺与抢劫两手准备,应以其采取的实际犯罪行为方式确定罪名。比如:2004年11月22日,犯罪嫌疑人郭新坡,武洪彪,张勇清伙同张永军,预谋在位于安阳市中州路与清风街交叉口的中国工商银行铁西支行门前,对储户进行抢夺,抢劫。当日上午10时50分,当储户赵伏成,赵秀荣夫妇从银行取钱出来,准备乘车离开时,郭新坡,武洪彪,张永军冲上去抢夺,在抢夺未成的情况下公然实施抢劫,武洪彪持刀砍伤赵秀荣头部,郭新坡,张永军将装有40万元人民币的提包抢走,后与在一旁接应的张勇清分乘两辆摩托车逃走。经法医鉴定,赵秀荣的伤情为轻伤。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新坡,武洪彪等人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最后,中院判处郭新坡,武洪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张勇清,张永军无期徒刑。另外,张勇清还被判处罚金22万元。郭新坡,武洪彪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抢夺罪与抢劫罪都是公然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这两罪有显著区别。抢劫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抢夺罪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抢劫罪的构成没有数额限制,抢夺罪则只有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抢劫罪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即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或不知抗拒而公然劫取财物。抢夺罪的客观行为不具有强制胜,只有公然夺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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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与闺蜜出门去逛街,走到比较偏僻的地方的时候有个人过来抢夺我的包,我报警了,他被抓了,我想知道,抢夺比扒窃二者有什么区别?他们的客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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