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盗窃数额、盗窃频率以及盗窃手法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若犯案情节已经达到触犯法律的程度,但涉案金额区间在法律规定的起征点之下;
或者盗窃的次数达到法定次数以上,涉及到入室盗窃、持械行窃或扒窃等特殊情况时,法院通常会给予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附加罚金的处罚方式。
对于被判以六个月有期徒刑的盗窃罪罪犯来说,其犯罪行为可能已经构成犯罪,但是由于涉案金额较小,或者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未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细节,由法院依照刑法的相关条款和司法解释进行全面评估后才能做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有期三年还能减刑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他们服刑期间,只要在执行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监管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实存在悔过自新的良好表现,或者有立功行为的,那么他们是完全有资格获得减刑的。对于那些因盗窃罪而被判刑的罪犯来说,他们同样有机会通过上述方式来争取减刑。具体而言,只要他们满足了减刑的相关条件,那么执行机构就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然后由人民法院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经过审查确认罪犯确实存在悔过或立功的事实,那么法院将依法裁定给予减刑。
然而,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则不得低于十三年。
其次,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而对于盗窃数额达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至于何为“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其中,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盗窃数额、盗窃频率以及盗窃手法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若犯案情节已经达到触犯法律的程度,但涉案金额区间在法律规定的起征点之下;
或者盗窃的次数达到法定次数以上,涉及到入室盗窃、持械行窃或扒窃等特殊情况时,法院通常会给予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附加罚金的处罚方式。
对于被判以六个月有期徒刑的盗窃罪罪犯来说,其犯罪行为可能已经构成犯罪,但是由于涉案金额较小,或者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未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细节,由法院依照刑法的相关条款和司法解释进行全面评估后才能做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