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帮凶怎么判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这一明确规定,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标准是处以行政拘留,同时依法缴纳罚金。
若机动车拥有者及管理人员对于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负有实际且直接的责任,亦应按照相同的法律条款进行惩处。
因此,倘若有人协助他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如提供车辆或者协助驾驶,而非直接参与驾驶过程,那么这位协助者可能无法被直接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主要犯罪分子,反而可能会被视为从犯或帮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的审判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这一明确规定,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标准是处以行政拘留,同时依法缴纳罚金。
若机动车拥有者及管理人员对于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负有实际且直接的责任,亦应按照相同的法律条款进行惩处。
因此,倘若有人协助他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如提供车辆或者协助驾驶,而非直接参与驾驶过程,那么这位协助者可能无法被直接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主要犯罪分子,反而可能会被视为从犯或帮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的审判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